打击非法捕捞难度不小
据了解,自2013年市政府牵头多部门打击非法捕捞以来,本市渔业水域保持了和谐有序,渔政执法管理取得了较好成效。特别是长江水域,完全扭转了前几年的不利局面,有力遏制了深水张网等禁用渔具的蔓延。今年4月9日—6月30日,市政府和农业部共同开展了长江水域上海段清理整治非法捕捞联合执法行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的文件要求,按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管理要求,积极协调,合理安排执法力量,不间断地开展了10个航次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查处各类非法捕捞案件,清理取缔深水张网、三层刺网、插网、鳗苗网等各种违规捕捞网具,清理拆除渔民遗弃的泡沫浮子,有力震慑违法违规生产者。记者获悉,从2013年开始,上海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针对涉渔“三无”船舶和人员从事非法捕捞行为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区、各单位共查出了4000余起非法捕捞案件,收缴销毁了万余件非法捕捞工具,渔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也取得了重要突破,由司法机关介入调查、立案侦办、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或开庭审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已有72期,其中宣判5期。
“联合行动的阶段性效果很明显,但由于是以‘查处行为’为主要方法,发现一个打击一个,过一段时间他们又卷土重来。那些涉事非法渔民有的是时间打疲劳战持久战。”市农委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说,打击非法捕捞是取缔“三无”船舶的重要行动,但非法捕捞现象往往禁而未绝。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建立长效机制。我国涉水管理机构几经变革,形成了当前以公安、边防、海事、海关、海洋、环保、渔政为主的分散性行业管理体制,目前对于非法捕捞的打击工作,仍然以涉渔、涉水部门的突击检查或专项整治为主,真正在部门间实现联勤联防工作机制的也仅局限于渔政和公安等少数部门。虽然,打击非法捕捞遭遇人员、装备、取证、处罚、执行和部门协作机制等方面的困境,影响了非法捕捞整治工作的效果。
从“单抓行为”到“截源治本”
“‘三无’船舶,有的根本不能称之为船。”原来,所谓的“三无”船舶中,有的将内陆小型运输船舶非法改装而成的船舶,或者直接用铁架、泡沫组装而成的简易水上动力装置,不仅缺乏充分的维修保养,船上人员不具备专业驾驶和水上作业技能,也不遵守船舶航行和避碰的相关规则,不执行瞭望和值班制度,与正规的渔船相比,在遭遇风浪时,更易发生船舶机械故障、进水、倾覆等险情。据统计,自2011年以来,仅渔业管理部门接报的涉渔遇险事故中,非法捕捞船舶的比例高出合法渔船1.5倍以上。电捕鱼作业时,带电水体会对违法人员本身及周边一定区域内的其他涉水活动人员造成威胁。近3年来全市已知因电捕鱼导致人身伤害事故25起,导致触电死亡、溺毙32人。
“外来人口以陆地违章搭建为落脚点,遇到执法时有处可藏,让打击行动难上加难。”陈峥嵘告诉记者,有的外来人员将船舶隐匿在别处,而船上人员聚居在陆地,他们不直接使用“三无”船舶从事违法涉渔活动,而采取打游击或煽动群体对抗手段来逃避执法部门打击。因此,今年的重点在于水陆并举,打防控于一体,各部门联合行动,集中力量,重拳出击。
“抓行为”不如“截源头”。此次清理取缔重点之一是加强外来船舶和人口导入的源头管理,加大水面违法行为和沿江沿海局部地区陆上违反市容环境、治安和社会秩序等违法行为的整治。本市将充分运用外来人口管理和社会综合治理的政策和措施,最大限度挤压涉渔“三无”渔船在沪滞留和从事各类违法活动的空间。“一是水陆并举,二是取缔非法捕捞,三是取缔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