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城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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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03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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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书隐楼的尴尬命运说开去
  □ 王洪

   “都在等书隐楼坍,这是很大的问题。”一次在沪举行的老房子收藏和保护论坛上,古建筑专家阮仪三谈起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书隐楼时,言语中充满无奈。

  作为市中心仅存的清代建筑群,位于天灯弄77号,清代乾隆时建造,曾是上海一景的书隐楼,与宁波天一阁、南浔嘉业堂并称江南三大藏书楼,现江浙的两座藏书楼均完好无损,成为当地的旅游风景名胜;反观沪上书隐楼却日益衰败,显然和一个国际大都市的历史建筑保护要求严重不符。

  近年来,书隐楼的外墙沉降而开裂,裂缝越来越大,随时可能发生意外,加上台风、暴雨、白蚁等外在的侵袭,而每月千元的专项保护经费,根本承担不起保护的作用。

  一栋大名鼎鼎的历史建筑,需要几千万元的修缮费用,因为私宅,如今由谁来出资成为难题。私宅主人根本承担不起,而文物保护部门限于书隐楼产权归属,公费修私人住宅的立项又难通过。这样的瓶颈问题,抑或是城市快速现代化中,文物保护建筑亟待破解的事。

  国外一些发达城市,规定每年由政府出资,专门用于修缮具有历史价值的民居。而上海从市到区的文物保护部门,每年的文物保护经费非常有限,且大多限于修修补补,现在要花费几千万元经费,整体修缮占地2000多平方米的历史文物建筑,恐怕没有先例可循。

  “等它坍”不应该是书隐楼的结局。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必须以保护城市文脉为基础。历史文物建筑,尤其是代表性建筑,具有不可多得的人文价值,蕴含弥足珍贵的文化内涵。申城近年来通过设立多项扶持基金的做法,推动京昆艺术、电影原创、文化遗产的保护。在现今文物保护专项费用受限的情况下,完全可以采取设立专项基金的做法,突破原有约束,对重要历史建筑,不应产权局限实行必要的强制保护措施;或采取类似丰子恺故居的做法,通过委托政府管理,也可用政府腾迁置换的做法,来保护申城年代久远的历史建筑。

  笔者以为,对书隐楼这类历史建筑,一定要伸出特别的保护援手,万万不可任其自然老化坍塌,那是对历史文物建筑的亵渎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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