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保障了农村老人有适合其生存的必需条件。农村出现“空巢老人”或无固定居所到子女家轮流居住的“漂泊老人”现象普遍,无论从精神还是生活方面,农村老人无归属感较为显著,互助养老模式恰恰解决了这一问题,有效弥补了农村家庭养老的不足,农村空巢老人和漂泊老人实现了住有所居、老有所助。
二是享受了社会的公共设施服务。肥乡县互助幸福院采取符合条件老人免费入住,只在医疗和食品方面自行解决。这一做法,既有效利用了农村闲置资产,又使农村独居老人享受到了社会给予的公共设施服务和切实的关爱。
三是弥补了政府在养老服务方面的不足。互助养老模式有效解决了政府财力不足、养老服务资源短缺、养老服务人员不足等农村社会养老问题,分担了政府在农村社会养老中的负担,是政府养老服务不足的有益补充。
四是丰富了农村老人的精神世界。农村互助养老为有相似生活习惯、相近的人生经历、相互认同的观念的老年人提供了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帮助、相互支持的平台,有利于老年人精神生活得到充实,对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