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具有类似多重身份的农民越来越多了。他们身份的转变给中国农业生产、农地流转带来的示范效应不亚于30多年前的小岗村改革。
2012年的春节刚过,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提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正是这份《通知》,成为日后像杨应忠这样的农民率先尝试土地流转的“通行证”。
如今,在中国绝大部分尤其是江浙地区,一大批先行者作为政策的践行者,在悄然改变中国的农业生产方式。他们改变着延续30多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是中国农地流转的第一波推动力。
今年10月,国务院再次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支持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魏后凯说,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中占有基础性、前提性的地位。现在我国的农户生产规模较小,适度规模经营要求土地流转起来。
改革燃起星星之火
杨应忠是2014年开始探索川东村土地流转的。这年年初,身为村支书的他开始挨家挨户游说。川东村很多农户养殖生猪,单户的养殖会带来质量参差不齐和废料乱排等问题。按照他的设想,将农户手中的土地集中起来,建立规模化的养殖场,引进科学地养殖方法来解决这两个缺陷。当年全国生猪市场低迷,对于杨应忠的提法,村民一开始并不积极。
当年4月16日,杨应忠发起成立欣运家庭农场有限公司,并着手欣运农场的经营。农场的成员大都是流转出来的村民,他们同时是公司的员工、股东。杨应忠说,村民入股的方式分为土地和资金两种方式,土地入股指流转出经营权的村民成为股东,而没有意向流转土地的村民可以以资金的形式入股。集中经营后,土地现在的收入是原来的5倍,原来每亩收入在600~700元,现在每亩能分到2000~3000元。此外,每年的年底,股民可以按照公司盈利来分红。保底的分红是18%,效益好可达到20%、25%。
看到实际的收益后,村民的积极性开始高涨。目前被流转建设大棚的土地共计300亩,这个数字还在进一步增加。按照杨应忠的说法,村委会千方百计鼓励村民参与土地流转,根据现在的签约进度,加上欣运农场的104户,年底应该会有200户左右参与耕地流转。
而在整个江苏省,截至今年10月,全省土地流转面积达3200多万亩,占农户家庭承包地总面积的64%。在当地政府出台的文件中,与杨应忠的模式类似的土地股份合作社被纳入调整范围,赋予其市场法人资格。
和杨应忠一样,盐城市、江苏省乃至全国的探索者,成为土地流转改革的星星之火。
积极探索多种模式
实际上,除了像杨应忠一样,由村支书带头成立公司进行土地的流转,还有一部分村子将集中起来的土地外包给企业。村民的承包权不变,土地的经营权被出售。
魏后凯说,村民参股的形式是目前来看最好的模式。村民参与生产,并可以分红,是一种共享。这种模式下农民实际上有3种收入:一是农民流转土地经营权后的保底收入,保证不亏损;其次,公司经营好的情况下,可以取得额外的分红;再次,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的农民可以在公司内打工,每天有固定钱的工资收入。此时,投资者和农民形成了一个共同体,使得生产模式更加稳定和可持续,也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来源。
相对来说,外包虽然一样能实现规模化生产经营,增加效益,培育了新型的经营主体,但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相对较弱。魏后凯认为,村民如果没有入股,只得到土地租金或工资,不能实现公司和农民的利益统一。村民在承包公司占股份的话,忠诚度会更高。他们会觉得是自己的公司,劳动态度、工作效率会发生变化。这和企业经营类似,商业社会很多企业为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会提出出让一部分股权给员工,只是配股的方式不同。
现阶段的土地经营权流转除了上述的公司模式,还有合作社模式和农户模式。这三种模式是目前最主要的流转模式,都在不断探索中。合作社的模式是农民自己参与形成的,经济意义上应该是利益共同体的合作形态,在国外发展比较好,国内发展也比较快。农户类型是指经营大户,农民自己经营适度规模的土地。
而农户模式也可以称为家庭农场模式。2012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提到,将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向生产和经营能手集中,大力培育和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
胡定寰认为,家庭农场正是未来中国农业发展的方向。他认为,现阶段土地流转还刚刚开始,大部分的土地仍掌握在单独的农户手中,未来有可操作的发展空间。
胡定寰觉得公司的模式不是最理想的模式,公司的模式有其局限性,其需要考虑盈利,长远来看就分流了一部分农业收益。公司的逐利性也使得希望规模扩大,而规模适中的家庭农场更适合未来农业现代化的道路。在家庭农场的模式下,农民不是以打工者的身份从事生产,而是自己来经营自家农场。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种地的人会有技术等更好地条件来操作,更好地发挥土地的生产力,这是中国应该发展的模式。利用农业雇佣村民为自己打工的资本家行为,会提高中国农产品的成本。中国农业非常重要的发展方向是,让种地的人有更多的地。
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也认为,目前的适度规模经营是一个过渡阶段。30多年前,小岗村的“大包干”让农民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农民的承包权和经营权是统一的。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很多承包土地的农民不再务农,将土地流转给其他村民,这就出现了承包者将经营权分离。主管部门提出“三权分离(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即是对这一现状的承认,是采取措施避免农业的生产力受到破坏,既要保护承包者的利益,又要保护经营者的利益。
黄小虎解释说,享有承包权的农民不务农了,但是还没有稳定的非农就业,或者说到了城里后没有取得城市户籍。这些农民心理上不敢放弃自己的承包地,耕地是他们最后的退路。所以“三权分离”在这个历史阶段出现,作为补充的是,国务院提出1亿农民落户城市计划。
过渡期的长短或许要看农民工的落户问题解决的时间。黄小虎说,因为要兼顾各方面利益,目前没有一劳永逸的解决办法。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农民没有后顾之忧。如果农民进城后,有固定收入和稳定住房,享受社保、医疗、养老、教育等福利,自然会考虑是否保留原有的承包地。
但是在土地改革的现阶段,一大批杨应忠这样的先行者依然推动着车轮前进。他投入心血的蔬菜大棚已建成60个,分别由60户村民负责,另外还有100个大棚正开工建造。 谢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