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2017年以来,本市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联席会议各组成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彰显合力监管成效: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全年组织6550人次开展专项巡查,拆除鸟网700余张,收容救护野生动物860只,放生野生鸟类160余只,蛇、蛙类40余公斤,查处行政案件7件,移送公安部门案件10余件。此外,切实协调联系好兄弟执法部门,组织上海市野生动植物鉴定中心等单位为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做好执行技术支撑工作。公安部门办理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刑事案件近50余件,其中崇明区打击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犯罪成效显著,办理刑事案件数起,青浦区在年末查处一起非法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要案,查获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274条,并在全国范围内查办牵连案件,彻底铲除了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网络,受到公安部的电报嘉奖。
与此同时,支持崇明生态岛建设,查处崇明区申农餐饮公司非法经营野生动物食品案件。交通部门则对道口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行了把关和检查,金山、青浦、嘉定等区道口加强检查,查获蛇蛙等野生动物若干起,坚决杜绝了野生动物运输、消费的黑色产业链,严守本市交通进出要道。铁路部门积极配合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和海关部门,共同做好本市海关罚没象牙移交工作,保障近6吨象牙制品安全跨省运输至哈尔滨统一库存地点。
除了加强与原执法联席会议参与5部门的合作,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还不断拓展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逐步扩大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朋友圈。2017年,在市政府法制办牵头下,市林业局与崇明区政府密切配合,推动制定了《上海市崇明禁猎区管理规定》。《规定》于今年5月15日正式实施,目前执行成效显著,宣传效果良好,有力保障了崇明生态岛建设鸟类天堂,并对全市野生动物禁猎工作提供了参照依据。2017年,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高效率地完成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起诉与审判工作,今年在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指导下,又启动了崇明一起非法捕猎案件的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并积极向社会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近年来,本市林业部门与农业部门积极推进在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交流合作,加强案件的信息沟通。即通过相互邀请参与执法培训,逐步促进陆生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中的信息共享,取得了良好效果。此外,在打击濒危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的过程中,野生动物主管部门与邮政、文物部门加强沟通联系,以补齐管理短板,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