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新主体·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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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31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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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知识(五十三)
本书对于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规范经营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举措,是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有效方法,更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模块五 合作社项目的选择

   第一节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项目的内容

  一、直接补贴类项目

  直接补贴类项目,主要向国家政府部门申报。财政部、发改委、农业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林业部、科技部、妇联、水利部等部委都会有许多扶持合作社的项目。在官方网站上定期、不定期地会发布有关项目通知,各合作社密切关注政府部门网站和省级对口部门网站,及时掌握各部门关于项目申报的动态。

  比如,供销合作社的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办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目,农委、农源办的沼气工程项目,环保局、发改委的环保项目,科委的科普惠农项目,财政局、农委的财政支农标准文本,另外还有一般加工型项目及其他的专项等。

  二、贷款贴息或低息贷款类项目

  贷款贴息或低息贷款类项目,可以向国内、国际相关部门申报。国内: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贴息,中央财政补贴3%,地方财政补贴1%-3%,比如,上海、北京、大津、广东、山东、江苏为3%,湖南、湖北为1%。

  国际:多为低息贷款,偿还本金,比如联合国开发署、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银行、亚洲银行、世界粮食署、世界妇女儿童基金会、世界银行援助贷款、欧盟援助贷款、德国援助贷款、美国的福特基金会、德国的阿德纳基金会、加拿大的国际援助署、澳大利亚的海外援助署、欧盟的小项目办公室等。(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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