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地管辖、全面排查、水陆并举、长效管理。”记者从市农委水产办获悉,此次清理取缔专项行动的特点是加强外来船舶和人口导入的源头管理,力求改变“重水面上轻陆上,重打击轻预防”的做法,通过采取水陆并举,地区同步联动的工作措施,最大限度挤压涉渔“三无”船舶在沪滞留和从事各类违法活动的空间,形成严防、严控、严查、严处涉渔“三无”船舶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今后长江口区水域航行、生产有序、港口沿岸地区经济持续发展、环境逐步改善、社会和谐稳定。
多部门“组合拳”联合出击
法航行和停泊,四是加强出海通道管控措施。”市农委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陆上加强人口、港口管理;水上加强监管,全面排查涉渔“三无”船舶及人员在港口、陆上集聚区,取缔岸上落脚点,切断涉渔“三无船舶”的利益链,才能起到既治标又治本的效果。
9月17日,时光辉副市长召集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相关区县政府和有关中央在沪单位同志专题部署研究。10月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雄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市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自2015年10月至2016年年底,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会后当日,市委农办、市农委主任孙雷召开会议研究落实方案,次日清晨,孙雷带队赴崇明县落实涉渔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工作。孙雷一行先后到陈家镇奚家港、南八滧,察看了涉渔船舶及港区情况,并就落实好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做好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要求。
据了解,目前,上海已经成立了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时光辉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吴建融副秘书长、市农委、市综治办、市交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农委、市综治办、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海洋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经信委、市工商局、上海市海警总队,交通部上海海事局、交通部长航公安局上海分局、市信访办、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崇明县、宝山区、浦东新区、奉贤区、金山区、嘉定区、青浦区、松江区、闵行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将重点查处长江上海段、本市管辖的长江口区及临近水域(含沙洲),本市崇明县、宝山区、浦东新区、奉贤区、金山区沿岸地区的河道、港口、滩涂及周边陆域,还有淀山湖、黄浦江上游等内陆重点湖泊、河道水域涉渔“三无”船舶。
水上,主要整治“非法捕捞”,严控涉渔“三无”船舶擅自出海航行作业,打击各类船、艇、筏无证航行和从事各类违法作业行为。陆上,查处非法占用、破坏港口、水利设施设备等行为,取缔港口及涉渔“三无”船舶(人员)聚集地内的各类违章搭建和私接乱拉现象,清理整顿上述区域内的违法经营活动。
记者获悉,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行动将分阶段逐步推进。今年10月为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各区县进行全面排查和逐一登记造册,鼓励主动上交行为,建立举报奖励制度。11月—12月为任务落实和集中整治阶段。严查水上违法行为,一旦发现严格依法处置;严控港内出海通道,对非法占用、占据相关设施设备及违法进行港口经营业务的依法查处;整治涉渔“三无”船舶人员陆上聚集地。全面清理取缔违章搭建、出租房屋、接电接水及其他为涉渔“三无”船舶(人员)提供生活便利的行为和供油、供水、代冻、收购、渔获销售、船舶修造等行为。明年11月—12月,待专项行动接近尾声时,对相关工作的开展进行回顾、梳理和总结。
市农委作为联合整治行动的牵头部门,将主要负责水上清理取缔工作,协调联络相关涉水部门开展水上整治行动,协调外省市渔业管理部门落实当地渔船在本市管辖水域合法捕捞事宜,组织开展渔业行动执法,查处各类违反渔业法律法规的行为。
“为了防止‘三无’船舶二次流入社会,所有查处的一律采取拆解或其他不可逆的方式,并确保拆解安全和废弃物处置。除了水上涉渔‘三无’船舶由渔政、海警、海事部门负责外,港口、滩涂的清理取缔工作由各区县政府负责。”市农委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市农委将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底线意识,构建工作机制,按照标本兼治、截源治本的思路,保持高压态势,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决不半途而废,彻底整治涉渔“三无”船舶和渔船从事非法捕捞行为这一“顽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