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完善监测预警机制,科学布局监测站(点),不断拓展监测网络平台,每5年组织开展一次普查。重点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区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灾情评估。各地区要结合防治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加快建立科学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制订严密规范的应急防治流程。
意见指出,从事森林、林木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要积极开展有害生物防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快职能转变,创新防治体制机制,通过政策引导、部门组织、市场拉动等途径,扶持和发展多形式、多层次、跨行业的社会化防治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