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专题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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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14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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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权能受限制 顶层设计待突破
  近年来,我国的农村宅基地制度安排已经逐步表现出诸多问题,影响了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增加和消费能力的进一步释放,放缓了撬动农村内需和城乡交流的进程。专家认为,通过顶层设计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修改完善,从而制定更为合理可行的宅基地制度,借此达到拉动内需和促进经济新一轮快速发展的目的,已势在必行。 

  相关政策法规不合时宜

  农房交易抵押成禁区 

  我国对宅基地的流转加以限制的相关立法,本意是为了保护农民生存的基本条件,但现在许多农民已做出了留在城镇的选择,导致大量农房空置。而除少数富裕农民外,大多数农村转移人口缺乏进城安居和创业的经济能力。若继续长期坚持对农村宅基地的流转加以限制,就会捆住农民进城的脚步。 

  虽然我国已经展开了包括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但对宅基地的管理依然停留在城乡二元结构的思维框架内,对赋权于民和自由流转心存疑虑。现行法律法规使宅基地使用权的抵押流转陷入了法律制度的困境,相关法律法规也出现了相互冲突和矛盾。 

  相关专家认为,宜尽快给出农民宅基地财产权利的实现途径,逐步清理现行的相互冲突、矛盾的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并废止不符合现阶段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重新对宅基地的权属、取得、处分等相关制度制定详细且严密的规定,使农民真正享有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益。 

  赋予农民住房财产权 

  开启沉默的经济发动机 

  资料显示,在我国近10年年均10%经济增长率中,城镇化率贡献了3个百分点。每1%的乡村人口转移到城镇,就能使中国居民消费总额提高0.19个至0.24个百分点。而据统计,我国目前的城镇化率为51.3%。这其中就包括了2亿多农民工。但如果按户籍来算,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5%左右,未来城镇化之路还很长。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当人均GDP突破2000美元后,财产性收入会逐渐成为居民新的重要收入来源。宅基地和农房是农民最重要的资产之一,在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关键时期,要大幅度提高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必须在宅基地制度改革上有所突破。 

  一些专家认为,如果允许宅基地流转,农村住房就具有了金融属性,通过农村房屋租赁、转让、抵押所获得的租金、转让收益、周转资金,可以为农民提供一条融资途径,直接或间接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为释放消费能力、撬动农村内需提供直接物质基础,使农村经济释放出巨大活力。 

  此外,专家认为,宅基地制度改革会解放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这些“沉睡着”的土地资源,将是未来推动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动力强劲的“发动机”。 

  据中科院地理资源所近期对山东、河南等地6500余名农户调查后进行综合测算与评估发现,按照分批推进城镇化、构建完善的农村人口转移机制、宅基地退出与盘活机制,全国空心村的宅基地整治潜力高达1.14亿亩。 

  甘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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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改革在基层“多点开花”政策松绑宜稳步推进
宅基地权能受限制 顶层设计待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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