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经市质监局批准,中兴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镇等7个项目成为市级农业标准化项目。至此,全县先后建立7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16个市级农业标准化项目。这些示范区的建立和标准化项目的实施,为崇明积极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注入了动力。
2010年12月,崇明县国家级生态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以下简称“标准化示范县”)获得国家标准委批准立项。自该项工作启动以来,市质监局和崇明县政府高度重视,不断加大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力度,尤其在示范项目的申报和创建上进行扶持。
为加快推进标准化示范县的创建,在相关委办局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努力配合下,崇明县质监局协同县农委等部门,广泛调研、认真审查,本着“规划一批,培育一批,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原则,在传统农业、农业新能源、农业观光旅游服务、农业资源综合和医疗保险等领域选择了一批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项目进行申报,进而借助示范项目这一载体,为标准化示范县的创建构筑坚实的基础。
此次申报的七个项目分别由中兴镇人民政府、上海绿晟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具体实施,根据所属领域,实施时间分别为两年和三年。
据了解,标准化示范县的创建以各级各领域示范项目为载体,紧紧围绕生态岛建设总体目标,通过生态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全力做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多部门合力推进,点线面全面覆盖,从而促进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全面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有效推动生态农业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不断拓展标准化服务生态岛建设的功能,实现农业环境资源的生态保护和有效利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