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营规模不断扩大
根据最新统计,截至2014年底,陕西共有农机合作社750多家,其各类农机作业服务面积达1360多万亩,其中开展土地规模经营的135家,土地规模经营面积16.4万亩。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赵鹏飞说,目前陕西绝大多数农机合作社都是以开展农机作业服务为主要经营方式逐步发展起来的,而要把合作社发展成为既提供农机作业服务又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双主体”,关键在于推进合作社土地规模经营。
赵鹏飞说,从目前陕西全省土地流转规模来看,陕北、关中和陕南区域发展极不平衡,总体呈现“北强南弱、关中居中”的态势:陕北地区流转规模较大,占陕西全省流转总面积的63.1%,仅榆林市流转面积达8万多亩,而陕南地区流转规模较小,仅占流转总面积的6.3%;从土地流转方式看,土地承包是流转的主要方式,占流转总面积的88.4%;从种植作物品种看,陕北、关中和陕南三大区域地域特征明显,陕北地区以种植玉米和马铃薯为主,关中地区以种植小麦和玉米为主,陕南地区以种植水稻和油菜为主;从土地流转年限看,年限最短的仅为1年,最长达到50年;从土地流转费用看,陕北沙地有些地区每亩仅50元左右,而关中灌区每亩最高达到1400元。
赵鹏飞说,农机合作社开展土地规模经营,有利于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在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以及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等发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进城务工和经商农民数量逐年增多,农村青壮年劳力短缺,导致一些农田无人耕种而撂荒,合作社流转土地进行规模经营,使撂荒地重新复耕,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同时,由于合作社更注重采取保护性耕作、精少量播种和测土配方施肥等农业先进技术,既减少机械作业环节,又提高了作物种植的科技含量,农作物产量必然高于分户种植的产量。
土地规模经营
仍有诸多困境待解
在陕西多地,随着农机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在陕西发展仍有诸多困境待解。
首先就是大部分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不高。2014年10月,陕西省统计局曾对全省11个农业县、市、区的207户农民进行了调查,其中有88.9%的农民选择自己经营耕地,9.1%选择出租或包租,仅有0.5%的人选择入股。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景华说,目前影响土地流转的因素还在于陕西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进展缓慢,一些农民认为土地一旦流转出去,将无法拥有对土地的控制权,将来想收回难度较大。加之土地确权登记政策宣传不到位,一些农民误以为土地确权登记是土地价格上涨的信号,更不愿意流转。
另外,由于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合作社利益无法保证,也制约了土地流转的开展。景华说,由于担心失去对土地的所有权,农民与合作社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间普遍较短,有些甚至一年一签,这种短期多变的土地流转形式,使合作社经营风险加大,不愿意投入资金购买大型农业机械和进行土地平整改良,不利于合作社稳定发展。“有些农民虽与合作社签订了合同,若遇到更高的租金或者更动心的利益,就单方面毁约,终止土地流转协议,影响合作社的正常经营。”
由于贷款融资困难,合作社发展也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陕西省延川县绿林农机合作社目前流转土地达7800多亩,准备用于发展果园和套种粮食作物,本想购置几台大型拖拉机及配套农具进行规模化生产,但由于目前合作社用农机具作为抵押申请银行贷款仍然较难,导致缺少资金而无法实现。据悉,这种情况在陕西全省普遍存在。
赵鹏飞说,由于晾晒场地和烘干设备建设滞后,合作社经营规模难以扩大。“土地规模经营后,由于产出粮食大量增加,传统的晾晒方式无法实行,尤其是秋粮收获后的脱粒和晾晒问题更为突出。”2014年,西安市临潼区玉航农机合作社总共种植玉米300亩,玉米长势良好、丰收在望之际由于收获后的脱离和晾晒问题难以解决,合作社只能找农户做工作,由农户分户收获,合作社只能收回前期的种子、化肥、农机作业和田间管理成本,而影响了经营效益。
农机合作社“领种”土地
或成趋势
在陕西多地,随着土地集约经营带来的粮食增产、效益集中等优势逐渐显现,目前相当多的农民都对土地流转表示出了浓厚的兴趣,由农机合作社“领种”土地也得到了越来越多农民的理解和认可,但未来仍需多措并举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张存贤说,目前陕西相当多的合作社管理较为松散,有些甚至连财会人员都没有。“开展规模经营,既要组织农机作业、又要核算经营成本,还要进行利益分配,没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精干的管理人员,根本无法实施。因此,要以规章制度健全、管理高效运行和各类账目清晰为目标,加强对农机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机务管理、成本管理、利益分配和守法诚信等知识、技能和理念的全面培训,不断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
赵鹏飞说,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尤其是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设法解决土地流转困难、农机装备不协调、发展资金不足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难以落实等制约合作社发展规模经营的突出问题。“首先要优先购机补贴,提升装备能力。针对陕西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应对开展土地规模经营的合作社,优先补贴大型粮食脱粒和烘干设备,以满足规模经营需要。其次还要搭建合作平台,破解融资困难。建议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搭建合作社与金融机构合作平台,帮助合作社解决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
刘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