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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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25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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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深化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近日,青海省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会在全国29个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县之一的湟中县举行,并明确了改革时间表。青海力争用2-3年时间完成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界定,用4年时间建立经营性资产股份制合作社,到2021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青海省副省长严金海表示,推进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把准改革的方向,最终是要实现农牧民增收,坚决禁止和避免“一股了之,吃光分净”。要把稳改革节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要立足农区和牧区的差异,不搞齐步走,禁止一刀切。

  在这项改革工作中,人员身份认定是最重要的一步。为此,湟中县专门出台了人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严格规范了应该认定的村民和排除认定范围的村民。自2015年试点至今,该县已完成该县393个村集体经济成员身份确认、清产核资等工作。       郜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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