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沿海海滩面积辽阔、资源丰富,但是目前,各地海滩上均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非法行为,对海洋生态环境资源造成了不小破坏。比如:非法设置入海排污口,非法占用及破坏海岸线,非法“造、修、拆”船舶,使用地笼网、滩涂串网等禁用渔具以及停泊涉渔“三无”船舶等。
据了解,推行“滩长制”后,在体系上,浙江各设区市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市级滩长,县(市、区)四套领导担任县级滩长,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则担任乡镇级滩长。此外,浙江还明确,乡镇一级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村委会确定村级滩长或专职协管员,协助推进海滩综合整治和保护管理工作。各级“滩长”的履职情况,将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一旦“滩长”存在工作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等行为,还将予以追责问责。
“滩长”的主要任务包括:全面取缔海滩禁用渔具、“三无”渔船,加强入海排污口行为监管,加强非法占用海滩、非法修、造、拆船舶监管,以及加强岸线管理和整治修复。朱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