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热帖】
@徐立凡:实际上,所谓网约车以低于成本价运营的比照标准,应是传统出租车的成本价。但是,出租车的成本价中,包含了牌照费、份子钱等相当昂贵的制度溢价,以旧业态的标准衡量网约车这一新业态,等于要求网约车必须采用高于出租车的基础价格才能有运营资格。
@的哥:而规范网约车市场的意义在于,让网约车平台之间的竞争、网约车与出租车之间的竞争回归到正常市场环境,各个经营者之间需要以提高服务质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为竞争核心,不能仅靠“砸钱”来掠夺市场。
【编者观点】
这种难,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车少了,二是价贵了。这几天,微信朋友圈有个爆款网文,名叫《致滴滴,一个让我的出行变得不美好的互联网平台》。无独有偶的是,中国交通新闻网也新鲜出炉了一篇热帖,题目叫做《网约车打车贵不能赖新政》。它们大概的意思,是埋怨网约车平台取消了补贴、从司机手中拿走高比例提成,最后害苦了乘客端多掏腰包。一句话,网约车新政后的出行难,似乎是平台方“不作不死”。
这个逻辑,看起来还是很有腔调的,尤其是在资方强势的思维惯性下,很容易赢得民众的认同。不过,但凡稍微抽丝剥茧一下,就不难看出其间大而无当的疏漏:第一,在上一轮制度设计的PK中,属地版网约车新政尽管博弈后略有调整,但“让步”有限、严而过格,于是就出现了一种怪现象:比如北上广深等大城市的网约车新政,反倒比三四线城市的还要“开明”。道理何在?一言蔽之,利益昭然。在这样的背景下,网约车数量因门槛奇高而急剧下降,运营平台也不是傻子,此时如果还要“趁火打劫”,岂非应了“不作不死”的浅显道理?换句话说,网约车平台眼下尚在“留人留车”的暖冬行动中,又岂会在价格上饮鸩止渴?
第二,因为有了网约车,出租车市场相对有了竞争性色彩。网约车的价格如果“高处不胜寒”,自然会有消费者用脚投票来教训它——这是最基本的市场规律。按照滴滴技术运营高级产品总监罗文在知乎的回应,节前北京的供求数据显示,以1月10日为基数,司机规模下降25%,市场需求增加30%。有一点是肯定的:网约车再怎么加价,在资源市场配置的前提下,这都不是值得担心的问题——因为只要传统出租车价廉物美态度好,哪里还有网约车的蛋糕可分呢?
按照2016年交通部门的科普理念,网约车的服务被定位在高于出租车服务之上。网约车的价钱,当然不是滴滴们说了算:市场力有洪荒,资本怎可能心想事成?
互联网再不好,也没人愿意倒退回拨拉算盘的年代。只要站在市场的战场上,网约车自然就没有什么免死金牌,不过,无论是庇佑民生,还是转换动能,让新事物的网约车少些“明枪暗箭”,恐怕也是稳中求进语境下的公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