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收益、缓冲击、促发展“价格保险”成效初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多次提出要“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多位来自山东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地的干部群众认为,山东的试点效果证明,目标价格保险有助于稳定农民收益、减缓市场冲击、促进蔬菜产业和现代农业保险业发展。
一是稳定了农民收益。近年来,受跟风种植、季节性变化、市场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影响,蔬菜价格波动剧烈,农民保本、增收都面临较大的价格风险。山东省物价局的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全省蔬菜价格明显低于上年,试点蔬菜品种地头收购价也都低于目标价格,但幅度明显小于其他蔬菜品种。从总体情况看,亩均赔付100多元,基本弥补了生产成本。
二是减缓了市场冲击。山东省物价局综合法规处处长李东方说,一方面,蔬菜目标价格起到了价格“风向标”的作用,不少收购商和种植户都以目标价格作为参照确定交易价格;另一方面,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稳定了种植户收益预期,不再担心出现亏损情况,在参保品种集中上市期,集中抛售现象大幅减少,稳定了市场价格。例如,2015年保险期间,金乡投保的17万亩大蒜地头每斤收购价格为1.56元至1.74元,引导了大蒜市场形成合理价格预期,稳定了周边蒜区约200万亩大蒜价格。
三是促进了蔬菜产业和现代农业保险业发展。多名参保农户反映,由于试点政策消除了农民扩大生产规模、采用先进技术等方面的后顾之忧,农民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加大投入力度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推动了蔬菜产业化、规模化和标准化发展,有助于增强山东蔬菜产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优势。“此外,各试点保险经办机构参与积极性较高,不计较短期收益,看重的就是农产品价格保险的广阔市场,着眼于长远发展,抢占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市场先机,扩大市场占有率,这将促进山东现代农业保险业做大做强。”山东省物价局局长陈充说。
●资金缺、保费贵、认识不足“价格保险”存障碍
山东多名干部群众反映,虽然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是稳定价格水平、完善农产品价格机制的创新性举措,但在具体试点过程中,仍然面临资金保障受限、保费负担较大、农民市场保险意识不足等问题。
一是资金保障受限制。陈充说,为引导农民参保,山东在试点期间对保费进行了补贴。其中,省级保费补贴由山东省价格调节基金承担,2015年补贴保费7285.7万元。但是,随着试点规模扩大、品种增加,未来完全依靠价格调节基金并保持高比例保费补贴的情况难以持续。因此,为了继续引导目标价格保险由政策性保险逐步向市场商业险过渡,保障政策延续性和效果,资金保障限制亟待破除。
二是部分农民保费负担较大。目前,山东已经试点的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品种范围为大白菜、大蒜、马铃薯、大葱,农民负担保费金额分别为22元/亩、50元/亩、12.8元/亩和88元/亩。多名来自滕州、金乡等“价格保险”试点地的农民向记者反映,虽然他们种的作物经济效益高,但若每种一亩地就要拿出几十甚至近百元去买保险的话,成本压力太大。
“基本上保费50元/亩是个上限,再多的话,老百姓就不会买了。”济宁市金乡县兴隆镇寻庄村村民任代民说。
三是农民的市场保险意识不足。李东方说,山东2015年首次开展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并对保费进行补贴,除了希望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和价格稳定之外,更旨在培养农民的市场意识,引导他们不仅要“低头种地”更要“抬头看路”,从而增强农民抵御市场价格风险的能力。但从试点情况来看,不少农民仍然靠经验而非市场判断“大小年”,对可能遭遇的市场风险持侥幸态度,认为“今年不买保险行情也不会差”,阻碍了试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叶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