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散弱乱:监管不力和管理过度并存
总体上看我国种业近年来是健康发展的,既保证了农业用种,为粮食十连增做出了应有贡献,自身也得到了快速发展。有人评价中国种业小、散、弱、乱,这是客观的,也是任何产业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的基本现状。
我国种业近几年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品种多乱杂,突破性品种匮乏,套牌、冒牌生产和经营盛行上。而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品种知识产权管理不力和方式落后。如品种知识产权的认定部门是科教部门,而市场监管在种子管理部门,人为形成管理脱节;二是市场监管不力和管理过度并存。我们的管理习惯是前置审查,不该管的细节管了很多,该管的环节用力不够,做了很多应由企业做的事。事实上,应该把监管力量放在市场上,把监管重点放在品种真实性上,让企业为品种真实性和优良性负责,让农户成为监管部门的“第三只眼睛”。
鲶鱼效应:善用外国资本发展中国种业
2000年颁布的《种子法》给外国种企进入国门提供了机会。现在看,外国种企进入中国市场,其鲶鱼效应促进了中国种业发展,其品种优势有利于中国粮食安全和食品多样化。
按照《种子法》规定,外国种企进入中国后一要与中国资本合资注册登记,二要在中国从事研究和生产,除了出资人的国际身份外,企业实质属性是中国企业。另外,国际企业在国内设立的研究机构、生产机构和营销机构,其研究和管理的主体是国人。所以,不会出现一些人设想的特定情境下停止供种,或随意涨价的情况。
种业对外开放前,社会上有各种各样的疑虑和担心,但开放的结果是本土企业由小变大,逐步走向成熟,国际竞争力也在逐步提升。
60%同质化:商业育种需要公益性研究做基础
对于种业而言,企业是直接面对用户的研究机构,其研究目标设定首先根据市场需求,对于长期战略性的科学问题的研究,由于投资大、研究周期长、预期风险大等,企业的投资意愿并不强烈。所以越是要建设商业育种的体制,越需要保持和稳定一支基础性、公益性的科学探索和创新队伍。
业界认为,国内杂交玉米品种60%同质化,品种研发主要来自于5个骨干自交系。也就是说当前国内杂交玉米育种研发低水平重复,多数品种来自于既有少数种质资源的排列组合,本质上讲大部分玉米品种在性状表现上没有根本区别。这正凸显了基础性和公益性研究的薄弱。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首先企业要有投资创新的主体意识,要拿出一定比例的利润用于研究工作。在种业发展的初期,政府为了引导企业创新,可以给予一定的引导,但是不能断了现有科研机构基础研究和公益研究的投入。
尚勋武(作者系甘肃省科协副主席、甘肃农业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