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居民蒋先生家中有一棵直径50厘米的榉树,今年他先后将这棵树卖给两个买主,由此引发了一场纠纷。民警接报后迅速出警,并妥善处理了这一事件。
10月2日,金山区松隐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亭林镇驳岸村13组因卖树引起纠纷。原来,蒋先生今年4月他将家中榉树以3500元的价格卖给了魏先生,并收取了100元订金。过去几个月后,蒋又在9月份将此树以7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吴先生,收取了500元的订金。于是,两名买方在同时来到蒋家中拉树,双方谁也不肯让步。
朱警官在出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两买方各带了十多个工人准备打架,现场形势剑拔弩张。民警立即大声喊话宣传法律法规,告知双方其中的利害关系,并找到双方负责人进行沟通安抚,迅速控制紧张的局面。在稳定双方情绪后,民警了解基本情况,又从侧面了解到该榉树在外面市场价约25000元。民警认为双方都是以较低廉价格认购这棵榉树,任何一方承担违约的损失都还能够接受,便当场制定调解方案开展调解。最终,魏先生按照之前协议,以3500元价格买下这棵榉树,再拿出4800元作为蒋先生赔偿给吴先生的经济损失,其他因托运树木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买家魏先生承担。最终,这起因卖树引起的纠纷圆满成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