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疗救助是政府对城乡贫困群众给予医疗方面的资金支持和帮助,使其能够享有国家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保障制度。我国农村、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分别于2003年、2005年开始试点建制,到2008年底实现了城乡全覆盖。目前,医疗救助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是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是对享受基本医保后的救助对象给予二次救助。
为解决困难群众面临的重特大疾病问题,民政部还与相关部门协作,在全国273个试点地区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2012年全国试点县(市、区)共有32.8万人次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