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贤
土地流转日渐火热
呈现三种主要形式
在湖北农村,随着农民纷纷进城务工、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国家政策鼓励,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渐成趋势,农民私下自愿流转、种粮大户或专业合作社流转和企业规模流转是土地流转三种主要方式。
钟祥市东桥镇墩岭村46岁的农民史银华夫妻俩种了60亩田地,也是从5户农民流转过来,他说由于全程机械化作业,并不觉得有多累。
沙洋县曾集镇蔡庙村10组村民陈平一个人种了七八户人家的60多亩地,每亩一年支付600元流转费。他说,现在村里外出打工经商的多,自己会不断扩大种植规模,“种得越多赚得越多”。
走进京山峥嵘农庄种植专业合作社,就看到10多名工人正在已经拆除的办公区施工。合作社理事长刘若峥介绍,原有的办公、仓库设施等严重不足,正准备新建一栋综合性服务楼。
29岁的刘若峥10年前大学毕业从河南老家来到京山县苏佘畈村,个人流转承包土地达1290亩,成为远近闻名的种粮大户。2008年4月,刘若峥又牵头组织成立了种植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合作社,现有212户社员种了13487亩土地。今年合作社将投资290万元,在苏佘畈村流转500亩做高产试验田。“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到要培育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政策越来越好,我们的干劲也更足了。”刘若峥对土地规模经营前景充满信心。
近年来,当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也发挥优势进行土地流转。湖北国宝桥米有限公司在京山县石龙镇流转了3万亩土地,计划5年内在周边乡镇流转10万亩,建立优质稻生产基地,因地制宜发展立体农业。
京山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副局长唐以文介绍,京山县已流转土地面积28万亩,占总面积的10%以上。而钟祥市土地流转面积更达30.83万亩,占总面积的14.37%。
综合效益突出
或将成为新一轮农村改革抓手
据了解,土地流转集中经营能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缓解土地撂荒问题,有利于推进城镇化;并能降低成本、提高收益,形成规模效益,农民能从中得到不少实惠,或将成为新一轮农村改革抓手。
首先,有利于农民增收,劳动力解放。沙洋县官当镇王坪村民的土地都交给村里合作社统一耕种经营。村民范燕清算了笔账:家里18亩承包田流转后一年净收益1.8万元,年底还有分红,自己在合作社做小工一年2万多元,妻子在合作社搞水产养殖一个月1500元,这样算下来,家里每年纯收入有四五万元。
“以前两口子在家种田收入不够开支,还被拴住了手脚,没办法出去打工。现在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了,外出打工也行,在村里做工也可。”范燕清今年先去外地打工,这样能多收入万把元。
其次,能降低成本、提高收益,形成规模效益。由于合作社集中购销,钟祥市东桥镇柳河村种粮大户常胜发买的种子每公斤可便宜10-20元,农药便宜30%,肥料每吨优惠300元,粮食不愁卖。正常年景,每亩田交给承包田流转户600斤稻谷外,还能净赚200元。刘若峥也介绍,他们统一购买化肥,每吨比市场价便宜了420元。
最后,有利于缓解土地撂荒,推进城镇化建设。柳河村村民陈古轩一家人出去打工了,担心家里的田地撂荒,合同都没谈,就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交给了同村的种粮大户常胜发。
常胜发本人种了1700亩田,有10多台各式农机,建有2个总面积2200平方米的育秧工厂,基本实现了育秧、耕整、插秧、植保、收割全程机械化。2010年注册成立了常发农机专业合作社现有社员480多户,种植面积达2.2万亩。
常胜发说,自己种这么多田,一是对土地有感情;二是村里抛荒的太多,看着不忍心;三是国家农业政策越来越好,种田能赚钱。
制约因素待破解
负面效应需警惕
据调研,土地流转面临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土地经营权不均衡、农业保险不给力、融资难等问题,亟待创新体制机制,同时应警惕土地流转的负面影响。
第一,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种田成本增加。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差是农民种田“最发愁、最不满意”的一点,土地流转更是受到掣肘。随县安居镇的种粮大户肖保新说,由于相关部门土地平整过程中,沟渠、泵站等水利配套设施建设标准与实际需求不匹配,每年至少要拿出5万元搞水利配套,去年仅抗旱就花了30多万元。
第二,土地使用权面积不均衡,影响地方稳定。唐以文说,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30年不变,但30年间,一些家庭农业人口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造成人地不匹配的矛盾。“随着田地租金越来越贵,土地流转后这种不公平凸显,容易滋生社会矛盾,一些村干部就不敢推动。”
第三,农业保险形同虚设,无法有效调控风险。种粮大户普遍反映,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后,大户风险很大,亟须农业保险尽快配套。但目前针对水稻的农业保险理赔金额最高只有200元。“绝收了才可能赔200元,还不够买种子,对我们来讲是杯水车薪。”肖保新说。
第四,农民贷款难度很大,规模很难扩大。刘若峥说,现在农村小额贷款只有5万元。“我有几十台农机一千多亩田,固定资产几百万元,但按政策只能贷10万元,还得费好大的劲儿,普通农民想从银行贷款几乎不可能。”
一些基层干部和专家认为,土地流转将是农村新一轮改革的突破口和助推器,也会是农村新一轮改革的核心。国家应鼓励各地根据实际灵活调整土地经营权分配,缓解社会矛盾;创新体制机制,下决心破解农业保险、农民贷款难等痼疾。
有关农村研究专家提醒,要防止基层盲目强制推动土地流转。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贺雪峰说,个别地方土地流转特别是工商资本下乡存在用地性质变更、程序不规范、强制流转、盲目流转等问题,容易滋生社会矛盾。中国至少还有6亿农民,现在就大力推动土地流转显得比较冒进,可能对农村社会结构和稳定产生较大冲击。
贺雪峰认为,土地流转主要由市场自发调节,政府不强制干预、盲目推动,而应着力搞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技推广等服务,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监管,确保土地流转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