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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10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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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民资“抱团”抢滩金融业
  从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到决定在浙江省丽水市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从银监会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到证监会表态正抓紧研究城商行上市要求,随着国内金融市场改革步伐加快,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大门正被渐次打开。在中国经济最活跃的长三角地区,民间资本深层次参与金融改革的热情迸发,纷纷“抱团”抢滩金融业。

  温商拟20亿筹建民营银行

  国务院决定在温州设立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让温州人筹建民营银行的念想有了实现的机会。曾在国内较早创建民间股份制城市合作社的温州人杨加兴这段时间相当忙碌,几乎天天开会到深夜,准备和几个温州老板准备共同发起设立一家注册资本达20亿元、以行业或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银行,而一份拟筹建民营银行的建议书已于近日递送给温州市有关部门。

  杨加兴说:“我们已经制定了公司章程,但由于民资进入银行业的相关具体实施细则还未出台,我们现在也在等待并根据届时的细则完善方案。”

  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表示,现在民间资本对参与金融行业表现得非常积极,但以民营为所有制主体的银行成功案例仍然较少,为此有必要呼吁有关部门为村镇社区银行“松绑”,由民间资本来经营,国家通过制定法律加以规范和监管。

  政策“东风”催生服务“三农”新载体

  今年5月,银监会正式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鼓励各类投资者投资入股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上海银监局日前组织召开的“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上海民营企业界希望能以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为契机,积极争取在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上早日有所突破。

  改善对于小微企业、“三农”等薄弱领域的金融服务是银监会出台的上述文件的目标之一。正是在政策“东风”的感召下,不只是在热点区域,长三角一些县域经济也在积极筹建自己的“虾米银行”。譬如江苏省东海县,计划在7月推出首个县级层面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

  据东海县农工办副主任武海云介绍,江苏省金融办鼓励东海全县84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申请入股资金互助合作社,该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可存可贷,存、贷款利率一般执行商业银行标准,社内资金仅限于“内循环”,唯有社员才有存贷资格。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社员除可获存款利息外还能享受分红。“我们就是希望为‘三农’提供资金服务,为惠农支农闯出一条路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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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民资“抱团”抢滩金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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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资准入需长期稳定利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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