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言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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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20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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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融入城市难点问题仍待破解
  今年“两会”,政协委员对农民工融入城市给予高度关注。可以预见,随着我国统筹城乡社会发展工作力度的加大,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步伐将加快。但户籍制度改革、农民工各项保障制度的建立等难点问题仍待破解。

  “三农”投入持续加大

  城乡一体化格局尚未形成

  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农村民生持续改善。农村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国家搭建起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框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97%的农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5300多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覆盖60%的县,7800多万农民领取了养老金;农民工就业领域不断拓宽,工资水平、社会保障标准逐步提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加快解决,劳动保护和居住条件不断改善。

  2011年,中央财政“三农”支出已超过1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839亿元。

  但与此同时,不可否认,我国城乡居民在就业、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还不小,城乡二元格局尚未根本打破,进城农民工还未真正享受市民待遇。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来的新型劳动大军。但城市里农民工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还没有得到有效保障,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还没有完全覆盖这一群体。”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委员会主任李铁林说。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农民工总量为25278万人,比上年增长4.4%。其中,外出农民工15863万人,增长3.4%;本地农民工9415万人,增长5.9%。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表示,现在进城但没有城镇户籍的人口比重很大。据他估算,我国统计为城镇人口的农村户籍人口大概还有3亿。

  户籍制度等仍阻碍

  农民工融入城市

  户籍制度改革是农民工融入城市的难点和关键。农工党中央在提案中指出,本着积极稳妥、循序推进的原则,国家在一些地方开始了不同形式的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各试点地区根据国家统一改革目标,结合本地实际,创造了不同的改革模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面临一些共同的难题。比如,缺乏法律法规的有效支撑;城镇教育资源的严重短缺;社会制度不配套所导致的社会不公;现有的城镇管理水平和能力不足等等。

  “户籍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城乡不同福利体制的改革,工作重点要放在提高农村福利制度,并使两种制度顺利接轨。”在3月10日提案办理协商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鹰着重提出了改革成本问题。改革的成本到底由谁承担?是政府、企业、城市人口还是农民自己?“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换社保、宅基地使用权换住房,都是不妥的,成本不能完全由农民承担。”杜鹰说。

  “公安部正在起草‘居住证管理办法’,以解决当前农民工进入城市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目前,办法已初步形成草案,正在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参加3月10日提案办理协商会的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户籍制度的改革是一个需要稳妥推进的过程。公安部门正会同有关部门和一些专家学者,做整个流动人口的宏观政策研究。

  在户籍制度改革稳妥推进过程中,要着力构建包括住房、医疗、教育、养老保险在内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李彬表示,当前,农民工住房问题,应纳入城市发展的整体规划,各市政府应加大投资力度,着力打造一批适合农民工居住的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以解决其进城居住的问题。有条件的企业应建造农民工职工集体宿舍。医疗、养老保险等问题应本着“三个一点”的办法加以解决,即打工城市政府出一点,打工企业出一点,农民工自身出一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应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纳入打工城市范围,加以统筹解决。

  此外,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和文件,各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过程中仍存在以下一些问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难以足额收取;劳动保障维权程序繁琐、手段有限,办案时效难以把握;农民工维权案件查处难度大。

  加大改革力度

  加快农民工融入城市步伐

  第一,制定户籍改革整体方案,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建立改革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框架。农工党中央建议,制定《户籍法》,建立政策调节与法律约束相结合的人口管理机制。建立由户口登记、身份证管理等制度构成的,以现代科技装备的人口管理系统,实现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

  第二,加快相关体制机制改革,建立有利于户籍制度改革的配套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就业制度。建立更大覆盖面的社会保障机制。积极推动城乡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

  第三,创建农民工同城市融合的制度平台。台盟中央建议,推进城乡平等就业制度,给农民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就业权利。结合“十二五”规划细化目标,在规划中设置新生代农民工廉租住房、免费职业教育、工资定期增长、社会保障覆盖面等方面的约束性指标。

  “打破户籍限制,允许农民工子女在居住地入学。在国家层面推进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在所在城市就地高考。”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副主席温思美建议。

  第四,建立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长效机制。民建中央建议,农民工维权案件的办理应遵循“快接快处、特事特办”的新机制。建议在《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借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的做法,对用工主体明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侵权案件设置简易程序条款,减少执法程序,缩短强制执行时限,提高执法效率。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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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融入城市难点问题仍待破解
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步伐有望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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