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惠农资金“补”改“投”机制。近年来,各级对农业的投入不断增大,但还是难以满足规模经营发展的需求。建议国家调整粮食“普惠制”补贴政策,将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等惠农补贴资金,集中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品牌打造、农产品营销以及农业科技推广等方面,合力推进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和产业化经营。
二是适当放宽设施农用地范围。虽然目前国家已出台政策支持农业配套设施建设,但用地仍须依法依规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随着粮食规模经营的不断扩大和农民集中居住情况的日益普遍,粮食烘储难、机具放置难等情况日益突出。建议从有利于支持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粮食生产发展、规范用地管理出发,适当放宽设施农用地范围。
三是进一步完善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议加大对粮食类农机具补贴,扩大节水灌溉设备、粮食烘储设备购置补贴范围和补贴比例,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水平,破解粮食生产成本“地板”抬升问题;建议加大对提供代耕代收、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农业服务的经营主体的扶持,完善财政扶持、税费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提升农业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四是设立农业融资风险担保基金。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数处于起步阶段,前期投入大多用于租用或入股土地、购买农用设施,难以满足金融机构担保要求。建议国家在农业补贴资金中划出一部分作为农业融资风险担保基金,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担保和贴息,放大财政资金效应。
吕庆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