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全国聚焦“三农”、深化农村改革的新形势下,村级管理一直是困扰乡镇农村基层管理的一个难点问题。浦东新区惠南镇在对村级工作调研中,发现人民群众对村务公开和村财务公开反映意见比较大。问题主要集中在村级聘用人员多开支大、村干部各类补贴发放不统一、到龄退休人员退而不休、有关费用开支随意等。村级聘用人员多的村两委班子加其他聘用20来人,每年光这笔人头费支出也不少。有的村工作人员各类补贴类似以“加班费”等名义发放名堂多,退休人员聘用年龄和待遇也没有限制,造成村与村之间攀比和不平衡。有的村“三资”管理中合同签订和管理不够严谨,应收未收账款等问题时有发生。调研中还发现有的村主任当选后把村民委员会公章自己随身保管,体现“权力”的象征。这既不安全,又很不规范。
这两年来,浦东新区惠南镇随着全镇开展的农村民主管理、村(居)民自治工作的不断深入,“1+X”的村(居)规民约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法依法、有规依规;无法无规,村(居)民自治”已经自觉成为人民群众的共识。目前全镇顺利迈向了创建“诚信家庭”的行列。
通过对前段时间村级工作调研以后,浦东新区惠南镇党委政府清醒地认识到:“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也要在农村生根落地和开花。只有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加强,村级管理的不断强化,农村的基础地位才能更加牢固,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更加拥护和满意。开展民主管理、村民自治并不等于放任不管。关键是如何将发现的问题迅速研究对策,及时制定相关规定,加以贯彻落实。有的规定甚至可以转化到村规民约中去。浦东新区惠南镇针对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正式出台了加强村级管理的5个规定。
浦东新区惠南镇制定的《关于加强村级有关费用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规范村工作人员各类补贴发放的有关规定》、《关于规范村级聘用人员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对各村(居)到龄退休人员实行工作补贴的有关规定(试行)》、《惠南镇关于村民委员会公章使用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等5个规定的正式实施,对规范当前村级管理和运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