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是融资机制缺失,规模经营主体融资困难。霍邱县农委农监办主任陈福林说,当前由于缺乏抵押物,规模经营主体普遍存在贷款难,造成农田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大型农机具购置无力投入,土地流转动力不足,社会参与的积极性没有真正释放。
第三是辅助设施缺失。规模经营达到一定面积后,仓储、晒场、机库等生产性辅助设施用地不可避免。滁州市天长市农委负责人反映,目前烘干设备、晒场与仓储不仅存在用地困难,而且一次投入就达几十万元,经营主体自身难做到,需要国家投入。基层农业部门负责人认为,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是促进土地流转有效措施。建议安排土地流转财政引导扶持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对规模流转土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财政补贴,对自愿流出土地农户给予奖励,引导零散耕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推动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
基层人士建议加大对规模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在政策扶持方面,对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农业标准农田、小型水利建设、推广应用新技术、开展土地整理及农业生产设施用地等实行倾斜政策和项目扶持。
此外,基层呼吁建立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希望尽快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条例》立法进程,把土地流转纳入法制化轨道。实行工商企业流转农村土地准入制度,重点对企业性质、经营范围、流转用途、规模经营风险进行审查备案;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风险保证金制度,防范因风险可能给农户带来的经济损失。姜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