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法律法规体系。有关部门应积极推进农村金融立法工作,尽快出台相关保护农村金融的法律法规;对涉农企业和农民进行“金融扫盲”,切实维护金融债权。第二,加快农村企业和农户的信用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创建信用企业、信用乡镇、信用村社和信用农户活动,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切实把信用建设作为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的一项工作来抓。同时,加大金融知识在农村普及力度,让“诚信是金、诚信是财富”的观念深入人心。第三,进一步开展农村企业和农户的信用评级活动。对有偿债能力,一直恶意赖帐不还的企业和个人,要选择时机及时依法起诉,并接受舆论的监督,为金融服务“三农”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第四,加大宣传和打击力度,净化农村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