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站长、研究员、管理学博士
无论从生产经营的成果来看,还是从功能来看,都市农业都不仅仅局限于向城市提供单一的食品性产品,而是转到提供集生产、生活、生态为一体的复合型产品和服务。
与一般农业相比,都市农业是一种较为纯粹的公共物品,具备了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的特征,具有巨大的外溢性。
在充分肯定经济增长和城市发展对都市农业带来巨大益处的同时,我们不能忽视都市农业无时无刻地遭受着相关负面影响,如环境污染对都市农业的影响、改变用地功能带来“暴富”的诱惑等。因此,不能忽视都市农业是在矛盾中生存较为脆弱的产业,应将都市农业发展纳入整个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并通过制定法律规章,切实对都市农业予以保护。
都市农业既要体现城市性,又要体现农业性。一方面,都市农业最基本的特点是城市性,没有城市的辐射和影响,就不存在都市农业。都市农业意味着城乡是融合关系,城市需要农业,农业依托城市,城乡互动、协调发展。另一方面,都市农业还要体现农业特色,突出农村生活风貌和丰富乡土文化内涵。一旦失去了“农”味,那也不是都市农业。都市农业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单靠农业自身是难以实现的,必须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此外,政府在都市农业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