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都市农业形成初期,农场主结合生产经营项目的改造,兴建多种观光设施,先后开辟了许多40多公顷的观光农园。农园内设有动物广场、牧场馆、花圃、自由广场、跑马场、射击场等。这种观光农园主要以日本岩水县小岩井农场为特色,小岩井农场独辟蹊径,用富有诗情画意的田园风光、各具特色的设施和完善周到的服务,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平均每年接待约79万人次,为农场赢得了可观的经济收入。但是由于城市街区土地利用失控,导致农业用地不断被征用。1961年日本政府出台了《农业基本法》,鼓励城市近郊农业由水稻生产向果蔬、园艺等劳动密集型作物栽培转型。1966年日本出台了《日本蔬菜生产上市安定法》,1971年又颁布了《批发市场法》,这两大法规推进了农村地区大规模园艺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在日本国内形成了园艺产品广域流通体制和城市消费的农产品产地远程化体系。日本都市农业主要针对特大国际化都市的局部地区,进行规模化生产。由于这段时期小规模产区被忽视,加之在课税方面的不合理等,许多学者将该时期称为日本都市农业的衰退期。
1990年,日本实施《市民农园整备促进法》,推动50~100公顷的大面积的体验型市民农园面世,规定承租市民与其承租的农园土地之间的距离,原则上在30分钟的车程以内,较大都市可以在一个或一个半小时,东京可达两个多小时车程的距离;市民农园的农地可以租借,一次租借期以5年为限。这一法案的颁布使得农场主不仅可赚取高额的土地租金和管理费,而且有时还可获得农园的农产品。1995年4月《农山渔村停留型休闲活动的促进办法》规定了“促进农村旅宿型休闲活动功能健全化措施”和“实现农林渔业体验民宿行业健康发展措施”,推动绿色观光体制、景点和设施建设,规定都府县及市町村要制定基本计划,发展休闲旅游经济,国家需协调融资,确保资金的融通,从而规范绿色观光业的发展与经营。同时,随着日本加入WTO,日本通过采取相应激励措施(给予贷款及贴息),小规模的产区得到较快发展,生产手段也逐渐向自动化、设施化、智能化,生产经营管理向网络化发展。
日本是一个土地资源十分有限的岛国,经过20世纪60-70年代经济的高速增长之后,城市扩张迅猛,城市周边地区的地价不断上涨。由于土地属私有制,为保留土地以达到增值的目的,一些农户不愿过早出卖自己所拥有的土地,于是将继续耕种的土地在高楼大厦林立的城市内保留了下来。以后人们发现,在城市星星点点的耕地上生长的嫩绿的蔬菜、鲜艳的花卉,不仅为城市增添了绿色,增加了观赏的景点、而且改善了城市的生态环境,有不可忽视的存在价值。
到目前为止,日本已发展出3种主要的都市农业模式:(1)观光型农业,即设立菜、稻、果树等田园,吸引游人参观体验,其实质是农业与旅游业的结合;(2)设施型农业,即在一定范围内运用现代科技与先进的农艺技术,建立现代化的农业设施,一年四季生产无公害农副产品;(3)特色型农业,即通过有实力的农业集团建设一些有特色的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并依托先进的科技进行深层次开发,形成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的特色农业。
日本都市农业的发展趋势:生产逐渐规模化,以提高都市农业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农业结构逐步调整,逐渐淘汰效益低、成本高的农产品,绿色保健品大量生产;生产手段向全自动化、设施化、智能化发展,尤其是蔬菜、水果特别明显;农产品批发市场逐步完善;生产经营管理向网络化方向发展。日本都市农业发展的经验:各级政府给予保护政策;模式多样化;政府关注农业劳动力素质的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