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热帖】
@陈震:“我还小的时候,的确在马路上干过那种不负责任的事,后来我付出了代价,受到了惩罚,被拘留了。从那以后,我都没在马路上去飙车,其实去赛车场地开车更加刺激,我会带很多护具,会敢于尝试极限,这种刺激感比在马路上多得多。在马路上能干的事,可能还没到极限,你已经发生交通事故了,不仅会伤害到自己,而且会伤害到别人。”
@网友:两位司机在闹市区整出这么大的车祸场面,是在用玩命演出替《速7》做另类宣传吗?
【编者观点】
就在美国大片《速度与激情7》在中国热映前夜,两辆“超跑”在北京奥运村鸟巢隧道相撞。现场照片中,车辆严重损毁,场面狼藉而惨烈。
现实中,飙车行为屡屡危害公众安全,为民众所痛恨,但因此被抓乃至追究刑责的情形却不多。比如,大屯路隧道堪称飙车族们的地下赛场和重要据点,附近居民也曾多次向交警队投诉扰民,可是,飙车族依然大行其道,跟警方大玩“躲猫猫”游戏,让人痛到吐血。在此情境下,公安部门应强化对飙车的执法,对民众举报的飙车行为,及时进行查办,定期进行执法信息的通报,让违法飙车者无处遁形。
虽然说,对速度的追逐,本来就内在于人类的天性,危险速度带来的肾上腺素的超常分泌,确实也会激发出常态生活中无法体验的激情和快感。然而,用虚拟的速度,代偿实际的冒险和虚幻的激情,实则可叹可怜。马路飙车之危害,绝非一句“有钱就是任性”就能轻描淡写。对于鸟巢隧道里的那些车手,必须要有刚性的执法为他们踩下刹车,才能还公众一个安全。也只有刚性执法及时喊“咔”,飙车党“速度与激情”才能渐次绝迹。而这种刚性执法,不仅要通过个案宣示其震慑力,更要在信息公开中显出其“无死角”的一面。
正如网友“一头小活猪”所说,你们要玩就玩你自己的命。你的肾上腺素分泌不到我的血管,反而让我担惊受怕,你的速度点燃不了我的激情,反而给我的生命带来威胁。所以,你有玩命的权利,但有本事请去赛车场显摆,无论如何,离我和我的家人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