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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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08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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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青少年法治教育
  □戚潇

  相对于城市,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由于法制意识比较贫乏,青少年被侵权、违权又没得到有效治理现象突出,已严重影响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成为全面依法治国亟待解决的问题。

  民政部等部门今年3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显示,留守儿童成为“校园暴力”的施暴者和犯罪“易感”群体。北京警方近日打掉一个利用互联网传播儿童淫秽视频的群体,遭受侵害的女童有30多人,多数居住在乡村偏远地区。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农村青少年及其父母法治意识淡薄,在青少年遭受侵害时选择忍气吞声。这些强烈地警示我们,加强农村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在道义和社会公平正义上也迫在眉睫。

  笔者认为当前,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强农村青少年的法治教育:

  一是把其纳入农村精准扶贫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农村精准扶贫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上,要有法制教育的项目,纳入地方党委政府扶贫的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发挥城市法制教育资源丰厚的优势,鼓励城市学校与农村对接。

  二是提升法治精神培养在农村青少年素质教育中的比重。应把法制素质提升到与德、智、体素质并重的位置。根据农村地区特点,编写适应农村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专门教材。加大法治教育课时,完善师资配备,优化课程设计,开展法治课堂进农村活动,引导城市法律老师支援农村青少年法治教育。丰富教育方式,充分利用法庭审判、监狱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实践教学、情景教学,运用互联网、手机、微博、微信等多媒体技术和平台,丰富农村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载体。

  三是培育农村青少年法治教育社会关爱体系。加强统筹协调,动员多种力量,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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