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本市检察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发生较大变化,40岁以下青年干部超过半数,而团员数量较少,团组织的作用发挥受到限制。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也需要在团组织之外创新机制,加强对全市检察机关青年干部的组织、凝聚、培养和管理。为了扩大青年工作覆盖面,发现培养青年人才,增强青年队伍凝聚力,本市检察机关“青工委”应运而生。
此次成立的“青工委”是在市检察院党组领导和上级团组织指导下,以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团组织为基础,以优秀年轻干部为骨干,服务于40周岁以下检察干警和辅助文员的青年组织。“青工委”实行委员制,每届任期三年。委员不少于50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4-6名,主任由市院直属机关团委书记担任。
“青工委”将结合青年检察人员特点,进一步突出青年主体地位,改变以往行政化的工作方式,最大限度激发青年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引导服务青年,助力青年成长成才;组织、凝聚青年队伍,为检察工作贡献智慧力量;发现、培育青年人才,推动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并使青年干部在检察工作中进一步获得成就感。
通讯员 施坚轩 记者 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