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农业厅、财政厅发出的《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2016-2020)》,山东将优选培育对象,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骨干,以及返乡农民工、复员转业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村干部等为主要对象,按照其生产、经营、服务领域及规模的不同,划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3种类型,进而针对性地开展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吕兵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