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初,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决定采取超常举措消除贫困现象,要求在年底前全面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的绝对贫困现象,承诺不把贫困带入“十三五”。
此后,在原有低收入农户数据库调查的基础上,浙江各地经“拉网式”排查,确定“4600元以下”的农户共21万户合计43万人,分别占全省农村总户数和总人口的1.6%和1.3%。对此,浙江为每户建档立卡,实行“一户一策一干部”的帮扶机制,采取产业帮扶、金融服务、培训就业、异地搬迁、低保兜底、医疗救助等措施,实行精准扶贫,并逐月晒出“销户”进度表,确保不落一户一人。朱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