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书阐述了家庭农场的定义、现状和发展,家庭农场的认定、申报和管理,以及家庭农场的扶持政策、经营管理、项目建设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
项目单位申请贴息资金时,应当提交银行贷款合同、贷款到位凭证、贷款银行出具的利息结算清单等原始凭证及复印件,并填报《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申请表》和《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贴息项目申请表》,向所在地财政部门提出贷款贴息申请。
2.农田水利建设补贴
(1)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简称小农水资金,是指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采用“民办公助”方式,支持农户、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村组集体和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重点县建设和专项工程建设两个方面。专项工程建设方面重点支持雨水集蓄利用、高效节水灌溉、小型水源建设,以及渠道、机电泵站等其他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修复、配套和改造。资金安排上实行“民办公助”政策,财政只对建设项目的材料费、设备费、施工机械作业费等给予补助。
(2)节水灌溉财政贴息。节水灌溉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主要用于各类银行(含农村信用社)发放的渠道防渗灌溉、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工程及相配套的节水灌溉措施,节水灌溉水源工程及相配套的设施设备,集雨节灌等节水灌溉项目建设银行贷款的利息补助。具有还款能力的地方水管单位、农户、农民合作组织、村组集体等,都可以按规定要求申请节水灌溉贷款贴息。
(三)流通类政策
1.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补贴
驾驶员驾驶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经过收费站时,应走标有统一指路标志的“绿色通道”专用道口,并出示《绿色通道通行证》。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在“绿色通道”上行驶免费通行要符合下列条件:
(1)装载的是《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鲜活农产品。(2)整车全部装载鲜活农产品,即装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重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且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
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以及花、草、苗木、粮食等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不适用“绿色通道”运输政策。(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