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切实做好禁渔期管理工作,巩固增殖放流成果,3月3日至4日,市渔政处组织各区县渔政站,协同市水上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代号为“曙光1号”的内陆水域渔业专项执法行动,同时,严厉查处电捕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非法捕捞行为。此次行动共查处案件11起(其中电捕鱼案件3起),没收电捕鱼工具5台(套),罚款3350元。此外,利用禁渔期管理契机,在黄浦江水域同时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本次活动共投放鱼苗40万尾,其中包括鲫鱼30万尾,鲤鱼10万尾。
此次“曙光1号”渔业专项执法行动是主要针对黄浦江及内陆水域禁渔期管理开展的打非行动。根据方案部署,3月3日下午,市渔政处、闵行、奉贤、松江、青浦区渔政站、市水上公安局徐浦派出所和闵行水上派出所联合参加行动,调集了以中国渔政31009船为首的渔政船艇6艘,公安执法船艇2艘,统一编队巡航。同时,各区县渔政站配合加强所在区县水域现场检查。本次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250人次(渔政人员224人次、公安人员26人次),执法车辆42车次,执法船艇32艘次,重点巡查历年非法捕鱼较为集中的黄浦江上游及松江区与青浦区交界水域。
本次放流暨专项执法行动,有效地将黄浦江上游执勤机制进一步深化,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共享执法信息,形成执法合力。通过市区联动,解决了跨水域执法难题;通过部门协作,应对日益复杂的水上执法形式。形成渔政、公安同参与提升黄浦江上游管理成效,促进渔区自然和谐。另外,通过禁渔期管理有效促进了增殖放流的成效。市渔政处负责人表示,将按计划在禁渔期内组织实施多次放流活动,通过禁渔管理确保增殖放流取得更好成效,以提升水生物资源和环境的养护成效,促进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