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措施助推农机互助保险发展
互助保险与商业保险的根本不同就在于结余不形成利润归老板,而是形成积分归会员。为了尽早兑现会员权益积分,湖北省农业机械安全协会协会于2012年1月4日下发了“关于公布2011年度农机安全互助保险会员权益积分分值的通知”,明确了会员当年每50元互助保险会费为1分,可在没有得到事故损失补偿的情况下,兑13元权益积分分值的规定。
为农机互助保险服务的个人会员买了人身保险。协会各级组织从事农机互助保险工作的个人会员,不仅要经常深入到农村开展农机互助保险工作,而且还要及时进行农机互助事故的现场查勘定损、实施救援,其工作性质决定了风险性较高。为了保证会员安全,协会理事会研究决定为这些个人会员建立风险保障机制。2012年为全省76个协会组织的757名个人会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解决了个人会员的风险保障问题。
深入调查研究,切实为基层解决问题。2012年,省协会先后到10多个市州办事处和30多个县(市、区)会员服务站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帮助基层会员服务站解决问题。主要做了修订相关制度,提高农机风险保障能力;提高查勘补助费用标准、以利基层工作积极性;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工作平衡发展等三个方面的工作。协会还通过举办研讨会、培训会,与《农业保险条例》接轨。
●农机保险的制度创新与转变
农机互助保险是农业系统、保险系统等多方面合作进行的制度创新,从前三年的试点看,效果是主要来自“转变”。
一是转变了农机业态的发展方式,增强安全管理的服务理念,更加融洽了监理与农机手的关系。通过吸收农机手加入农机安全协会成为互助保险会员,能使农民机手会员最大限度地享受协会提供的技术咨询、知识更新培训、紧急救援、快速补偿,以及农业机械的维修与保养等服务。通过开展农机互助保险工作,不仅把农机互助保险与农机监理有效地结合起来,而且改变了过去管理与服务脱节的问题,同时还把农机监理与服务融为一体。从而使广大农民机手在接受管理的同时,享受了农机互助保险组织提供的风险保障等各项服务,通过多项服务,更加融洽了与农民机手的关系。
二是转变了农机保险的发展方式,建立了新型的组织制度和“一条龙”服务体系。协会配合安全管理在抓好发展农机互助保险会员的同时,把为农机互助保险会员提供风险保障放在首位。当会员发生农机安全事故时,协会各会员服务站都会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其实施救援、现场查勘、进行定损和经济补偿一条龙服务,不仅维护了机手的合法权益,而且还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
三是通过前三年的探索,为进一步做好农机互助保险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协会通过三年来的农机互助保险工作实践,培养和锻炼了一支从事农机互助保险承保、展业、查勘和定损补偿工作的专门队伍,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农机互助保险工作的规章制度,探索和积累了进一步做好农机互助保险工作的经验。
●农机互助保险走进“规范年”
2013年,湖北省农业机械安全协会要求各级组织认真开展“农机互助保险规范年”活动,增加农机互助保险工作的“正能量”。
一是积极争取将农机互助保险纳入保监会的管理范畴。《农业保险条例》已经把互助保险组织纳入,今后开展农机互助保险工作不仅要按照《农业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还要主动接受保监部门的管理。
二是积极争取财政补贴,切实为农民机手会员降低互助保险成本。要以《农业保险条例》、中央一号文件和湖北省政府有关文件为依据,积极向省政府和财政部门汇报,争取财政支持,解决该省农民机手互助保费补贴问题,以此达到减轻农民机手负担、促进湖北省农机互助保险事业较快发展的目的。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在规范上下功夫。湖北省自2010年开展农机互助保险工作以来,农业机械安全协会从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到不断修订和完善,从试点到全省铺开,从对农机事故救援、查勘、定损、补偿等摸索管理到较为规范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2013年的农机互助保险工作中,要继续深入研究农机互助保险创新服务的途径,充分利用农机行业“购农机送互助保险”和“加入农机通送互助保险”等好的做法及相关资源,为农机手会员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撑和配套服务,同时本着“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在规范管理上下功夫。
方胜(作者系湖北省农机安全协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