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言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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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21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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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伤农”何时止?
  □任沁沁  每年夏天都会前往江西宜春采购葡萄的广西客商胡齐琳,如今遇到了尴尬。葡萄价格一跌再跌,正是入手的好时机;但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中流传的“葡萄致癌”说法,却让市场销售对葡萄失去信心。

  7月正是葡萄集中上市的时节,远近闻名的葡萄生产基地江西省德安县聂桥镇梓纺村里,葡萄园冷冷清清,不少熟透的葡萄散落地面。为了减少损失,葡萄农选择推迟采摘,有的甚至将采摘回来的葡萄直接提到自家猪圈里喂猪。

  正常年份,这里的葡萄年产量2万吨,年销售量500万元,今年却量价齐跌。“价格从7月份以来一直下跌。往年每斤都在3块多,今年就是一块多一点,最低到5毛。”梓坊村委会主任代和冬苦不堪言,“老百姓坐在葡萄园里面都流眼泪啊,拉出去卖不了,运费都不够。”

  “吃葡萄致癌”谣言最早从江西宜春传出,通过网络急剧传播,辐射周边。

  广西水果总站站长李标说:“从农业部、江西、广西水果种植监测情况来看,并不存在着食用者中毒或者致癌的情况。”尽管这样,消费者的谣言还是让果农损失惨重。迄今为止,江西宜春袁州区就有3000亩葡萄滞销,果农损失超过2000万元。

  近年来,中国各地几乎每隔一两年都会出现农产品“有毒”、“致癌”的谣言。2007年海南、广东“香蕉树染病”的消息,被迅速发酵传播为“吃香蕉致癌”,导致广东、海南的蕉农至少损失7亿元;2008年四川广元“蛆虫柑橘”的正常虫害,在传播中被演绎为“柑橘生蛆”,导致当年价格销量跌至谷底;今年夏天,正值各地杨梅上市的季节,网上传出“浙江余姚慈溪杨梅喷洒膨大剂”的消息,同样引起消费者的恐慌……

  常年从事公共媒体传播研究的专家、复旦大学博士徐健认为,这些谣言的出现,一方面与中国农民长期“管种不管收”的种植思路有关,另一方面也与互联网快速发展时期,各种信息“以讹传讹”此起彼伏密切相关。

  “辛辛苦苦大半年,一夜死在谣言前。”复旦大学区域经济发展研究博士郑维宽说,伤农的“谣言”几乎都针对于一些日常鲜活农产品,它们季节性强,储藏时间短,也因此在短期内对农民造成较大伤害。

  谣言触犯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须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拘留和罚款。农产品“有毒”谣言的制造,在给农民带来经济损失的同时,也扰乱了公共秩序,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与此同时,“谣言起农民伤”背后,也让我们看到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相对滞后和由此造成的“食品不安全幻象”。

  我国是典型的农业大国,然而,农民仍然缺少渠道和能力,难以通过行业协会、科技协会等方式向社会传递农产品科学生产、销售信息。此外,已经突破5亿的中国网民群体,大部分集中在中心城市及乡镇,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中,能够利用网络传递自己声音的依然在少数。

  专家指出,谣言不再起、农民不再伤的关键在于:作为生产者的农民,要有渠道通过正规、权威的行业协会、行业组织传递资讯,有权力和机会监督具体农产品生产销售信息;政府层面应加快建设一个强有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铲除造谣的土壤;网络媒体和广大网民,应加强自律,让谣言止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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