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在庐山,以高山美景为伴、与清泉瀑布为友、与名人旧居为邻不再是奢望……限量发售五套独立大宅及十套双拼大宅。”最近,多家门户网站迅速转发了有关“庐山发售有产权别墅”的消息,引发网民关注。
在风景区禁止兴建私人商业别墅的规定早已有之,早在1985年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中就有明确规定,“风景名胜区的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风景名胜区内的一切景物和自然环境,必须严格保护,不得破坏或随意改变。然而景区管理部门与开发商硬是将一件“不可能”的事变成了可能。
国家级的名胜景区,可谓寸土寸金,如此大的经济诱惑,就足以使当地景区管理部门无视禁令进行大规模的招商引资,建造别墅区让山民下山富人上山。其实旅游景区被豪华大宅鸠占鹊巢成为富人的后花园,并非庐山特有:北京曙光防灾教育公园建有高尔夫球训练场、餐厅、会所等多处高档消费场所;一些绝版风景的场所摇身变成高档“会所”;华山、泰山和白云山等许多风景胜地,都兴建了不少高档别墅。
要遏制公园变“私园”、名胜建“豪宅”的怪现象一是政府职能部门要及时介入调查,落实《风景名胜区条例》相关规定,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占用风景名胜区的商业开发行为,要启动问责程序,提高违规违法成本;二是景区管理部门要着眼长远。虽说从短期来看会造成景区收入减少,地方政府财政负担也可能会加重,但保护好优美的风景名胜环境,从长远看将会吸引更多的游客,至少不会让子孙后代都背上骂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