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析:
合作社因利益而建,社员们因利益而聚,所以,合作社与社员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至关重要。
一般说来,所谓利益联结机制大致包括三层含义:一是组织形式,即各利益主体共同存在于何种相对稳定的组织形式中;二是利益联结方式,即各利益主体之间采用何种相对稳定的利益纽带;三是利益联结手段,各利益主体通过何种手段来实现利益纽带。
首先,这个合作社的组织形式无疑是一种合作社带动型组织模式。
其次,这个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方式,既有服务联结方式(即合作社对农户开展技术培训、信息交流、种禽种苗、生产资料采购等服务,有些也帮助农户运销农产品),“合作社负责为养殖户提供苗鸡、饲料、防疫、技术培训、商品鸡及蛋回收并销售到市场”,实行“统一苗鸡、统一饲料、统一防疫、统一标准、统一包装销售、统一品牌推介和分户饲养、分户结算”的“六统二分”经营模式;还有合约联结方式(即合作社与社员签订产销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责权利,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共谋发展),合作社着力推广“两保证”、“双保护”的产销合作订单农业。“两保证”就是社员保证按合同购买合作社供应的苗鸡和饲料,合作社保证收购并销售社员饲养的成鸡。“双保护”就是合作社供应的苗鸡、饲料和社员交售的成鸡,实行双向价格保护,把市场风险给社员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更有产权联结方式(即社员与合作社有财产关系,以及基于财产和惠顾的分配关系),“原来参加协会的会员和新吸收社员共51户,通过现金、资产入股,将晏塘养鸡协会变更为现在的江南乡村土鸡产销合作社”。
再次,这个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手段就是“两保证”、“双保护”和优惠服务等。
实际上,就合作社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而言,关联程度紧密与否,不在于是否进行交易或者交易量有多少,而是处于关联状态的经济主体是否共同存在于一个经济实体之内,相互结成以共有产权为基础和纽带的利益关系。在这种利益联结方式中,这些专业合作社或是比较规范的合作社,或是并不十分符合合作社规范的股份合作社。这些合作社的社员多为股东,同时也是交易者,因而通常根据产权关系既按股份分红,又按惠顾额返利。显然,这类组织比较符合合作社原则。不过,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从章程上看这类合作社有不少,但实际上真正按章程运行的,也即真正实行“资本报酬有限”和“按惠顾额返利”的不是很多,而且返利比重也不大,比较多的是着重通过价格改进和特殊服务实现对社员的返利。虽然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的利益联结机制有其经济合理性,但合作社如果不能够使大多数农民成员受益就失去了其发展的基本意义。无疑,完善合作社治理结构,建构合作社与农民之间恰当的利益联结机制,保障普通社员的利益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