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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12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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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与公安局携手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协作机制

  □通讯员 孙钰程 记者 王平

  今年初,徐汇检察院与徐汇公安分局共同牵头设立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7月7日,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下,徐汇检察院与徐汇公安分局正式揭牌设立徐汇区未成年人保护公检协作办公室,这也是全市首家以未成年人保护为核心、公检协作为基础的办公室。

  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下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公检协作办公室,是徐汇区公检双方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刑事执法办案质效,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力度,推动构建徐汇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大格局的重要举措。

  据介绍,该办公室将运用适时介入、共同会商、专人专办等举措,确保未成年人案件质量的全程无缝对接,有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并通过建立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相关机制,在办案中积极践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理念,重视对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保护,切实落实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揭牌仪式上,上海市公安局法制总队副总队长金黎钢对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公检协作办公室这一创新举措表示肯定,并期冀徐汇区公检机关能够以办公室为载体,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适用、公检协作机制、信息化工作举措上进行有效探索。

  徐汇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列中提出,将充分发挥公检协作平台的优势,积极吸纳学校、街镇、家长、志愿者等力量,充分借助现有全区学校法治副校长已实现全覆盖的组织优势,发挥公安“动态隐患清零”工作机制优势,不断增强协作平台的综合协调作用,法治宣传的潜移默化作用,动态隐患排查的前端预防作用,在全区形成常态、高效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未成年人保护公检协作办公室的成立,意味着徐汇区公检双方在原有良好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基础上,又迈出了新的坚实步伐。未来,公检双方也将充分运用该平台,在充分尊重侦查规律、监督需要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不断细化工作举措,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质效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格局进一步牢固,推进平安徐汇建设积极向前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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