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叶兴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
[核心提示]
选择什么样的农业经营体制才能有效释放农业发展潜力,取决于土地经营在农民就业和增收中的作用、农业技术进步和社会化服务对农业经营形态的影响。我国正在向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2050年全面建成现代化强国的目标迈进。在未来的现代化进程中,我国城乡关系、农村经济社会等都将发生深刻的结构性变化,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必须遵从发展规律,顺应时代变迁。
【顺应土地功能的结构性变化】
长期以来,一些人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认为我们面临的是“三农”问题,而非仅仅农业效率问题,农业效率问题与农民出路问题必须统筹解决;土地流转集中势必造成农民失地,失地农民势必成为流民,危及社会稳定;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完善土地权利结构,必须充分考虑到土地对维护小农生计的极端重要性,充分认识到土地承载的生计保障功能和社会稳定功能。这个认识有其合理性,但也有其局限性。
从合理性来看,一个时期以来,土地确实承载着多种功能,不能单纯从效率的角度考虑问题。1985年“家家包地、户户种田”的格局刚刚形成时,全国乡村人口数占全国人口总数的76.3%,全国第一产业就业人数占全社会总就业人数的62.4%,土地提供了近2/3的全社会就业、提供了绝大部分农村户籍劳动力的就业;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家庭经营净收入占比为81%,第一产业经营净收入占比为62%,种植业经营净收入占比为48%,土地提供了近一半的农民收入。那个时候,农民基本没有社会保障,子女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都得靠土地。此时,把土地视作农民最可靠的生计来源,突出强调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是恰当和合理的。受此影响,尽管后来农民就业和收入来源日趋多元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健全,国家政策层面却始终强调土地的生计保障和社会稳定功能,强调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发展必须“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
从局限性来看,土地承载的多种功能在快速分化,解决农民问题的出路日趋多元,继续忽视效率问题不利于农业现代化和农业竞争力提高。随着时代的发展,土地的生计保障功能在减退,农民的出路在多元化。对越来越多的农民而言,继续持有承包地主要是为了心理上的安全感。诚然,目前政府主导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所提供的保障水平还不高、土地还能为部分农民提供一定的收入来源,为数众多的农村转移人口还没有融入城镇、处于不稳定状态。但从政策导向上看,与其把农民的生计保障继续寄托在一亩三分地上,不如在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促进进城农民市民化上采取措施。土地的生计保障功能在淡出,生产要素功能在彰显,这为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提出了新要求,也提供了新空间。
【顺应农业经营形态的结构性变化】
农业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相交织的特殊产业,劳动成果与劳动过程存在分离,对劳动过程很难实行及时、有效的监督,需要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而这种自觉性和责任感仅靠道德说教是不够的,需要合理的制度安排。家庭就是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家庭成员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彼此之间搭便车的概率极低,无需进行高成本的监督。这是以家庭承包经营替代生产队集中劳动后我国农业实现快速发展的内在逻辑,也是目前家庭经营在全球农业中占主导地位的重要原因。然而,随着要素相对价格的变化、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现代农业科学技术的广泛运用,国内外农业经营形态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甚至是颠覆性变化。
从国内看,服务外包、土地股份合作制和农业企业的发展对“农业天然适合家庭经营”提出了挑战。一是外包环节的增多使家庭承担的生产经营职能下降。从产前、产中到产后,农业生产经营可以分解成为若干个环节。在典型的家庭经营中,几乎所有这些环节都由家庭内部自己完成。但不同环节所需要的物质技术装备、人力资本是不一样的,规模报酬出现拐点时所对应的土地规模也是不一样的,有些环节通过服务外包由专业化的服务商完成更具效率。最早出现的这种环节是小麦收割,随着农业劳动力机会成本的上涨,雇请收割机收割比靠自家劳动力收割更划算。随着要素相对价格的变化、信息技术的进步,适合外包的环节越来越多,服务外包的覆盖面越来越大。
从国外看,土地、资本和劳动力结合方式的变化,使“家庭农场”撑破了家庭的外壳,趋近现代公司制企业。在目前发达国家的农业中,家庭农场从数量上看仍占绝大多数,但家庭农场呈现两极分化,占个数比重较大的小规模家庭农场提供的农业产出在下降,而占个数比重较低的大规模“家庭农场”提供的农业产出在上升,而且大规模“家庭农场”越来越背离家庭农场的本质属性、趋近现代公司制企业。以美国为例,家庭农场曾对其历史和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家庭农场甚至被视作美国“国家特征”的一个重要方面。但近半个世纪以来,家庭农场逐步被大规模、依靠机械和雇佣劳动力的企业型农场所取代。据美国农业部数据,美国农业总产值的一半是由其最大的2%农场所生产的,73%是由占农场个数9%、平均面积10000亩的大农场生产的。目前美国200万个农场,共雇佣60万到80万具有美国公民或长期居留身份的农业雇工,另雇佣100万到200万外来移民工。根据美国农业部的统计口径,“家庭农场”指经营者及其家人拥有农场一半以上所有权,目前96%的美国农场是家庭农场。但按照家庭农场指主要依靠自家劳动力的农场的传统定义,美国大部分所谓“家庭农场”已不是典型意义的家庭农场,只能称作“部分产权属家庭所有的企业型农场”。
目前我国农业中农户家庭经营仍占主导地位。但从发展趋势看,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企业经营的耕地面积将继续增加;仍然由农户家庭经营的,服务外包也将继续发展。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必须对这一变化趋势有足够的估计。
【顺应代际差异的结构性变化】
我国农村社会结构正在发生千年未有之变革,突出标志是代际差异快速扩大。如果把开始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时分得了承包地的农民称作农一代,把1984年以后出生、未分得承包地的农民称作农二代,这两代人的就业选择、对土地的依赖和对乡村的眷恋程度、对城市和外部世界的适应能力都明显不同。这种不同,不仅影响我国城乡结构的变迁,而且影响“谁来种地”和乡村振兴。
从就业选择看,两代人存在明显差异。目前全国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中,以农一代为主。如果有条件对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各年龄段劳动力的就业情况进行分析,会发现农一代和农二代之间存在更明显的结构性差异。
从居住地选择看,两代人的差异开始显现。农一代大多在农村有宅基地,通过家庭经营收入和外出务工收入的积累,在宅基地上不断建造更高质量的农房,既是为了给日后的生活提供保障,也是一种增加财富积累和成就感的载体。但农二代在城镇长期生活和定居的意愿正在增强,一个突出表现是在城镇购房的人在增加。例如,近年来农村新婚家庭在城镇购房的越来越多,而以前农村新婚家庭一般是把婚房建在村里。
从外出农民工返乡务农意愿看,两代人之间也存在较大差异。农二代是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进程中成长起来的,比农一代就业机会更多,选择余地更大,因而离农倾向和进城定居愿望更强烈;农二代大多数没有种过地,对土地没有农一代那样的感情,对农村没有农一代那样的依恋。一些局部地区的抽样调查表明,农二代回乡务农的意愿很低。
代际差异对我国农业转型和乡村振兴的影响将逐步显现出来。农一代中,目前仍在务农者今后外出务工的可能性越来越低,目前在外务工者中的相当部分随年龄增长将逐步返乡;农二代中,目前仍在务农者中的大部分将外出务工,目前在外务工者中的大部分却不会返乡务农。顺应这一变化趋势,既需要进一步完善农业经营体制,为大量继续务农的农一代提供社会化服务,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也需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退出农业农村的部分农一代和绝大部分农二代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资产份额权的市场化退出通道。(本文摘编自《农村工作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