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新主体·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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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3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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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加快推进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转籍工作
  为积极稳妥推进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转籍工作,10月16日-17日,连云港市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对相关县区“转籍”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督察组通过实际走访、专题汇报、难题交流等形式,对全市25家“转籍”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并认真听取了“转籍”过程中存在困难及政策建议,从督查情况看各县区都在积极稳妥推进转籍工作的落实。

  该市民政局党委高度重视,专门开会研究部署,摸清底数,严格审计,精准掌握经营状况。并认真对照省、市明确的“转籍”“八个标准”,逐一核查,从严审查。规范程序,严守流程,做到阳光、公开、透明。按照时间节点,坚持“转籍”原则,明确“转籍”条件,规范“转籍”程序,切实保证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转籍”工作质量,确保在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转籍”工作。

  贺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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