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组通过实际走访、专题汇报、难题交流等形式,对全市25家“转籍”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并认真听取了“转籍”过程中存在困难及政策建议,从督查情况看各县区都在积极稳妥推进转籍工作的落实。
该市民政局党委高度重视,专门开会研究部署,摸清底数,严格审计,精准掌握经营状况。并认真对照省、市明确的“转籍”“八个标准”,逐一核查,从严审查。规范程序,严守流程,做到阳光、公开、透明。按照时间节点,坚持“转籍”原则,明确“转籍”条件,规范“转籍”程序,切实保证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转籍”工作质量,确保在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转籍”工作。
贺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