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4月生。1991年6月任上海市农委政策研究室主任。1993年6月任上海市农委副局级巡视员。1994年4月任上海城乡产权交易所总裁。作为全程参与全国首批产权交易所的筹建和交易所首任总裁,对上海乃至中国产权交易的资本市场颇有理论与实证的深度研究。
【瞬间】
1994年4月20日,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上海城乡产权交易所(后先后改为上海产权交易所、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正式诞生。从此,上海乃至我国的产权交易和资本市场迈出了开创性一步。上海产权市场成为上海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份,并已成为全国各类企业并购重组的重要平台。2008年成为全国首个年成交金额超千亿的产权市场平台。2009年以来,“联交所”联合有关部门构建了文化产权、金融产权等交易所,形成了重要生产要素的综合性产权交易大市场。
【故事】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以及1993年11月十四届三中全会做出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议》,第一次明确提出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对企业产权清晰、产权纽带、产权重组、产权流动及其范围、目的、结构创新,防止流失和收入使用原则等作了科学论述,并相继制定了有关产权问题的法律法规。上海市委、市政府继抓好郊区农村土地联产承包的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后,企业产权兼并、收购、转让等产权制度改革也从郊区乡镇集体企业开始,再推向郊区工农联营企业,最后推向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1994年市政府第十三次常务扩大会议再次明确,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推进上海各项改革的深化。
组建这个高起点的上海城乡产权交易所,涉及深化城乡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整体推进,涉及建立集中、公开、公正、规范、有序的产权市场,涉及公有资产运行、资产管理与资产监督关系的重新调整,也势必涉及国家、企业与市场的关系的重新调整。于是,由市农委、市体改委、市工商局和市经委郊县工业局针对上海乡镇企业产权制度变革中产权流动的实践,经过半年多调研,从创建“东方拍卖行”以确保企业产权交易中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到1993年8月16日向市政府提交《关于创办上海东方产权交易所的情况汇报》,创建产权交易市场。时任副市长孟建柱就建立上海产权市场的机构性质、资本市场体系中的定位、市场的配置资源基础作用与市场怎样着手起步等,提出了框架性运作方案,并将产权市场名称由“东方”改为“城乡”,这“两字”之差的名称,蕴藏着改革深化的“玄机”预判先从城乡集体企业产权交易试点,运作成功后再复制推向全民所有制的整个上海多种所有制企业产权交易,从而建立上海城乡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
1994年1月12日,上海城乡产权交易所管委会第一次会议,由时任管委会主任、农委主任张燕召集。会议讨论通过了上海城乡产权交易所若干重要事项,包括《上海城乡产权交易所章程》(草案)、《关于上海农村集体企业产权转让试行办法》等规范性文本。同年2月12日,市农委、市体改委、市工商局、市土地管理局,市郊县工业管理局等单位联合制定了《关于上海农村集体企业产权转让的若干意见》。同年4月8日,召开上海城乡产权交易所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正式选举产生正副理事长。经市委组织部批准,本人任总裁,但兼职不兼薪,许学武、唐海龙为副总裁。吴红兵为交易部经理,李惠根为理事会副理事长,韩红根为监事长。
1994年4月20日,上海城乡产权交易所召开产权交易试运作暨首批220家企业上市新闻发布会。从此揭开了上海产权市场交易的序幕!
上海城乡产权交易所起步伊始就伴随闯禁区的“风险”。
“谨慎试点,站稳脚跟,多做少说,以效服人”,是我们产交所成立初期的工作原则。孟建柱副市长在1994年5月17日批示:产权交易拟在集体企业之间谨慎试点,不拓展、不见报、不对外宣传。1995年3月11日,华建敏副市长视察城乡产权交易所工作时指示:产交所试运作以来做了大量工作,很有意义,效果是好的,虽然只做不说,但我们的心是相通的,是理解的。对怎样坚实起步、闯过险滩,他提出以下四个要点:第一,城乡产权交易所目标是站稳脚跟,不求量的飞跃,只求质的提高,万一有纰漏就不行了;第二,还是坚持从集体所有制企业产权交易做起,创造经验,予以规范化,经得起历史检验,交出“三个有利”的答卷;第三,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既要防止公有资产流失,更要促进公有资产在流动中增值;第四,要在原有的产权交易基础上,积极进行新的探索。1995年5月4日,孟建柱副市长听取总裁室关于城乡产权交易所一周年工作汇报后,对城乡产权交易所工作又作了指示:思想再解放一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在产权自由流动;要进行更高级形态的探索,企业应该进行包装后出售,城乡产权交易所应该进行新的探索,时下还是多做少宣传,要用实际成效来说服人,积累产权交易市场运作的经验。
上海城乡产权交易所自1994年4月20日投入运作至1996年2月底,大胆探索与谨慎操作相结合,选择了从乡镇集体企业产权交易作为试运作的起步,实行会员制,严格登记、挂牌、洽谈、交易、签约、交割、变更的产权交易程序。在这1年10个月的时间,共推出上市企业产权2430家,涉及资产总额180亿元,签证成交701家企业,成交总额19.29亿元,从而艰难地迈出了上海产权市场初创阶段产权交易的第一步,积累了初步经验。
上海产权市场起步伊始就十分注重理论与实证研究。几乎与创办产权交易所同时,创办了产权交易所的内部刊物《产权交易》。著名经济学家于光远到产交所实地考察后题词:“开展产权市场交易是推进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并愉快地接受了产交所赠给他的产交一号红马夹。接着我们又专程去北京,请他为产权市场撰写《产权交易的经济学问题》一文,刊登在《产权交易》内刊1995年第一期。文章从产权交易的新视角,深入浅出地论述了企业产权交易的内涵、范围、性质、价格、交易以及企业产权交易与股票的关系和与所有制结构变化的关系等通俗易懂的产权经济学理。副市长华建敏还专程到产交所提出规范产权市场运作、处理好产权交易中投资与投机关系以及怎样防范市场运作风险的意见。
产权交易所起步阶段的规范运作,凸现了产权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多功能作用。这些作用主要表现为:一,盘活了企业存量资产,提高了资产营运效益与管理效率,提供了企业解困的一条重要通道;二,有效确保了公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有效防范了公有资产的流失,据对198家企业产权交易抽查统计,成交价高于账面价33.9%,高于评估价8.9%;三,优化配置了存量生产要素,促进了产权主体,多元化的混合型企业新格局;四,有效地压缩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节省了房地,有助缓解通货膨胀,起步阶段成交的701家企业盘活了房地存量即节省了土地3524亩,不仅直接压缩了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更重要的节省了上海寸土寸金的土地;五,促进了地域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六,配置了企业、资金结构,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推动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七,推进了公有制企业的机制转换;八,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运作,有效防范了“权钱交易”权力腐败现象,强化了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对此,市委纪委、司法等部门对上海产权市场的这些功能,多次予以肯定和支持。
文字整理/陆卫 顾斯佳
【启示】
建立集中、公开、公正、规范的产权市场
建立“上海城乡产权交易所”是上海市政府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创新性突破,是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大创举。当时为什么企业产权转让要在产权交易所有形市场集中、公开、公正、规范地进行?
一是交易方式由企业所有制决定的。公有制企业的所有者与经营者是分离的,为了确保公有制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必须由政府批准组建产权交易市场,实行强有力的宏观控制。也就是政府搭台,市场唱戏,既要有宏观调控的有形市场,又要有市场调节的无形市场;二是通过交易所集中的产权交易,更有利于打破地区、行业、部门所有制分割,形成集中统一的大市场;三是通过交易所集中的产权交易,能充分发挥公开、公正、规范的功能作用,更有利于防止企业资产的流失;四是通过交易所集中的产权交易,可以充分发挥大市场信息中枢功能作用,更有利于实现企业以合理的企业产权交换价值、盘活存量资产;五是通过交易所集中的产权交易,可以充分发挥规范有序的功能作用,更有利于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围绕企业现代制度建设的配套改革,赋予企业以更强的活动;六是通过交易所集中的产权交易,可以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产权市场的功能作用,处理好企业与市场、政府的关系,保障公有制为基础的公有资产的合法权益,以市场的经济行为把公有制优越性落到实处,防范侵犯公有资产、权钱交易、职务犯罪等种种权力腐败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