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观点·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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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1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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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权利任何人无权剥夺
  □秾言

  日前,北京市出台文件,提出将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自2014年国务院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后,已有30个省份陆续出台各自的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均提出“取消户口性质区分”。

  取消农业户口是一件好事,让农民从一种身份向一种职业回归。即使户口改变了,农民与土地的承包关系不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不变,依然享有承包地、宅基地和集体资产收益。改革就是要让农民在城市生活和农村生活间做出自主选择,且无论何种选择都不能损害其获得感。

  户籍制度改革的背后是复杂的权利关系调整。城乡间的鸿沟不可能一瞬填平,也远不是改个称呼这么简单。新型城乡关系的精髓是对农民“多予少取”,因此要加快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就业、社保、住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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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型职业农民学习的平台上找准方向
宅基地权利任何人无权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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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乡村“水缸”成“染缸”
东方城乡报观点·典型A04宅基地权利任何人无权剥夺 2016-10-11 2 2016年10月1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