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对部分情节轻微、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实施‘首违免罚、友情告知’的管理方式;对屡教不改者实行递进式执法方式。”日前,由奉贤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报的《探索建立城市管理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的案例,荣获第六届(2014年度)十佳“上海依法治理优秀案例”。
说起“执法自由裁量”,还要追溯到2010年。当时,市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关于治理“五乱”、“渣土”、“餐厨垃圾”、“乱设摊”等社会难点、热点问题的政策,然而,随着案件数量的急剧攀升,如何对类似案件作出合法合理的处罚意见,就显得迫在眉睫。于是,奉贤区城管局相继出台《奉贤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制度及《奉贤区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该局纪委负责人介绍说,政策出台后,既表明了自由裁量的权力,同时也细化了处罚条款裁量的基准,提高了执法的效率。
南桥镇育秀路上的一家水果超市老板陈某对于“执法自由裁量”也是心服口服。他说,做水果生意的难免会出现占道经营的现象,起初他与大多数商户一样,各类水果都摊放在人行道上,虽然会阻碍到行人走路,但也确实会多做好几笔生意。自从城管执法人员拿着《行政规则》制度上门宣传后,他的觉悟也提高不少;同时,城管队员耐心的教导,也一改他之前对城管的看法。
不仅如此,之前该区内乱倒垃圾、偷乱倒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现象肆意猖獗,有时甚至倒满了整条马路,连自行车都无法通行,经过加大此类案件执法和整治力度,对市容影响大、社会危害严重、倾倒面积巨大的案件予以重罚。到2013年底,偷乱倒现象得到明显遏制,该局对此类案件的执法形成了长效机制,定期整治,不定期巡查。《行政规则》制度的实施不仅大大提升了行政执法力度,同时有效改善了市容环境。
据了解,三年来,该局共办结行政执法案件17055起,其中2012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起、行政诉讼案件3起;使用《行政规则》制度后,2013年仅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起、行政诉讼案件0起。据悉,近年来对该局城管执法不公的投诉也明显下降,且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考核优秀,并连续两年获得白玉兰奖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