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当前,上海面临着户籍人口生育水平过低、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人口结构性矛盾突出等问题,本市生育政策亟待调整。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决定本市将从今年3月1日起实施单独二孩政策,政策的具体适用范围为双方均为上海市户籍,并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或是一方为上海市户籍,另一方为非上海市户籍,且其中一方须为独生子女的夫妻。享受新政策的“二孩”以出生日期为准,即3月1日出生后的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将被认定为二孩。
据了解,此前已正式启动“单独两孩”政策的北京与天津,均规定生育间隔不得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28周岁,而沪版的二孩政策并未设置生育间隔的限制,也并限制女方生育二孩的年龄。这种情况下,是否可能引发生育堆积现象?对此,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党委书记、副主任黄红回应道,基于上海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并无这一顾虑。一方面,上海女性平均初育年龄已达28岁,如再设28岁周岁的二孩生育“门槛”没有意义;另一方面,2004年上海就已经取消了符合政策的双独两孩出生间隔,同时双独两孩的间隔年龄据测算在3.8岁左右,因此设置生育间隔同样意义不大。
此外,对于决定生育二孩的单“独”夫妻,此前发放的独生子女奖励并不会要求退回,但自提交二孩申请开始将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停发相应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