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崇明县具有“三农”特色的民事纠纷越来越多,自2009年9月起,崇明县法院 “涉农”民事审判至今共审结各类涉农房屋、土地纠纷616件,然而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仅38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3.83%。案外化解涉房屋土地纠纷536件,无一进入诉讼或信访。数字的背后彰显了崇明县法院“涉农”特色审判机制的聚合效应。
集约审理
建立“涉农”纠纷专业机制
为提高办案质量,崇明法院与时俱进,成立了专项审判庭,对全县农村房屋土地纠纷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审判法官潜心研读“涉农”法律和政策,研究分析“涉农”房屋土地纠纷案件的特点,坚持“走村入户”、“巡回审判”。经三年多的运作,专项审判庭“农村房屋土地特色审判机制”形成,在其审结的616件案件中,仅有38件提起上诉,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3.83%,有效地维护了崇明农村地区的稳定发展。
诉讼指引
健全司法能动保障机制
针对农民打官司过程中暴露出的法律意识淡薄,诉讼知识缺乏的现实,崇明法院编写了《怎么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诉讼指南。去年,崇明法院又组织精干力量编写了《农村房屋土地纠纷审理指引》,该书以活生生的案例,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法规详尽,将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转包、租赁以及房屋买卖、动拆迁等法律问题加以阐述,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发生,也为农村基层组织调处纠纷提供指引和参考。今年,崇明法院正组织力量编写“涉农”纠纷系列书籍中的《农村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审理指引》,该书将于今年底出版发行。
送法下乡
完善司法为民服务机制
从2010年6月起,崇明法院开展 “送法下乡月”活动。此后每年6月,该院坚持送法下乡,此举现已成为崇明司法服务的特色品牌,它以巡回审判、法律咨询、以案说法、送书进村、宣传板面巡回展出等老百姓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崇明法院还在全县18个乡镇设立司法便民联系点、巡回审判点,坚持在田间地头、树下屋前公开开庭、宣讲法律。2010年以来,该院共巡回审判农村房屋土地民事案件48件次,就地调处纠纷308件次。
内外联动
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崇明法院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以及民间组织等各种力量的作用,该院成立诉调对接中心以及人民法庭分中心,为农村房屋土地纠纷化解提供有效平台;该院与县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等专业机构形成定期例会制度,就纠纷调处难题进行业务指导;该院与司法所、乡镇基层组织等建立“多点联动”纠纷化解模式,将纠纷苗子尽量化解在基层。2010年1月至2013年5月,共案外化解农村房屋土地纠纷536件,且无一进入诉讼或信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