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合作社·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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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1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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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有了“网络通行证”
  “我相信加贴‘网络工商’标志后,客户对合作社的担心会大大减少,以后会有更多的人来买我们的东西。”长兴康利蝇蛆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朱炳法开心地说。原来,朱炳法在浙江省长兴县工商局的指导下,在合作社网站上加贴了工商营业执照网上标志,成为长兴县首家拥有网络身份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去年年末,一名客户根据长兴康利蝇蛆养殖专业合作社网站公布的联系电话找到朱炳法,希望订购一批合作社生产的土鸡蛋和土鸡作为单位的年货,但又对合作社网站的真实性心存疑虑。由于订购时间紧,朱炳法无法在短时间内向对方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结果对方迟疑了许久还是没敢下订单。

  在长兴县工商局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小组上门调研时,朱炳法便向工作人员叹苦经:“自从我找人制作网站后,生意好了不少,但现在网上到处都充斥着虚假信息,导致很多外地的客户不敢下订单。”听完他的讲述,工商局工作人员向他建议:“现在工商部门要求从事网络经营的市场主体通过加贴工商营业执照网上标志的方式进行网上亮照,就是企业在其网站或网页上加贴一枚向工商部门申领的‘网络工商’标志。这样一来,你所遇到的问题就可以解决了。”

  根据工商部门相关规定,加贴“网络工商”标志是以企业数字证书为基础对企业进行网络身份识别的一种有效手段。该标志由工商部门统一为申请企业张贴,杜绝了申请人随意修改、增减企业注册信息的情况,具有唯一性、不易仿冒性和不可否认性,能够极大地提高合法网站的信用程度。像朱炳法这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在网上拥有合法的“身份证”,如果下次再遇到客户质疑网站真实性的情况,就可以“理直气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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