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特稿·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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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07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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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防范旅游景点的“旅游陷阱”?
  【事件回放】国庆长假,出门旅游成了很多人的选择。但不少游客反映,很多景点会遇到“旅游陷阱”。安徽九华山是一个5A级旅游景区,游客只要开着外地牌照的车前往九华山景区,经常会被人拦住,并希望搭个顺风车,而一旦好心带上他,对方就会使出各种忽悠,带你去烧高价香。

  【微博热帖】

  @杨朝清:套路化的拦车骗局,手法并不高明,却让那些不明就里、不知道其中“猫腻”的外地游客上当受骗,承受着物质损失和精神伤害。在不少景区,“旅游陷阱”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商家“磨刀霍霍”,等待着外地游客上门“挨宰”。“旅游陷阱”切割了游客的社会信任,降低了公众对景区的社会认同。

  【编者观点】

  不论是吃大虾被坑,还是骑马被坑,抑或拦车骗局,外地游客成为“唐僧肉”,不少商家都想来分一杯羹。能宰一个算一个,能捞一笔算一笔,为了追逐利益,一些商家宁可“口袋满当当,脑袋空荡荡”。尽管“严禁”的紧箍咒偶有念诵,却难以从根本上止住“欲望号街车”。你进我退,你推我挡,善于游走在法律与市场监管夹缝地带的商家们,将“钻空子”发挥得淋漓尽致,“旅游陷阱”层出不穷。

  “旅游陷阱”大都面向外地游客,对本地游客却自动“失灵”,为何?在理性选择深入人心的当下,这些商家也会评估与计算风险。商家与外地游客之间的交易,通常都是“一锤子买卖”;这样的“零和博弈”,让商家千方百计地要实现利益最大化。本地游客与商家却是一种“非零和博弈”,本地游客在消费维权上具有诸多优势,让一些商家对本地游客“另眼相看”。

  旅游体现了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互动关系,这不仅包括交换和互惠的关系,也包括利益争夺和利益博弈的关系。外地游客频繁遭遇“旅游陷阱”,既和人生地不熟导致的信息不对称有关,也和交易双方组织化程度悬殊密不可分。外地游客大都是分散的、个体化的,而商家则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外地游客成为某种意义上的弱者,在“旅游陷阱”面前缺乏博弈的筹码与资本。

  伴随着旅游市场的规范化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增强,“旅游陷阱”有所减少;可是,花样迭出的“旅游陷阱”尚未根除,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的事件屡见不鲜。对于游客来说,多一些风险防范意识,才能少一些上当受骗。一方面,利用网络资源搜索信息,提前做到“心中有数”;另一方面,要保持理性与克制,切莫被小便宜牵着鼻子走。

  消除“旅游陷阱”,市场监管要发挥应有的效力。尽管“旅游陷阱”会损伤旅游品质,我们却不能因噎废食。只要“未雨绸缪”,我们既能享受一段愉快的旅行,也能避免“挨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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