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已经摆上重要日程的当下,打击售假、严惩失信已经成为全民共识,罚得售假者倾家荡产的社会基础更加牢固。相关职能部门要顺应群众的期待,创新监管形式、加大监管力度,既要让售假行为无处藏身,又要把罚得售假者倾家荡产当成执法新目标,还要使售假者‘人财两空’,进一步增加售假的违法成本,以严罚唤醒售假者的良知与诚信。” 午光言认为打假须让造(售)假者倾家荡产
“佳洁士可以依法抗辩,消费者也可以依法维权。对于虚假广告的遏制,光有行政监管部门的‘天价罚单’还不够,受虚假广告伤害的消费者也可利用民事诉讼寻求‘惩罚性赔偿’——当然这种‘天价’也是建立在消费者因虚假广告而受损的合法权益之上。”
王琳认为佳洁士“天价罚单”该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