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擅文
风从海上来,潮涌长三角。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已有五周年,12月24日,长三角三地检察机关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召开青吴嘉检察一体化协作五周年座谈会,共商协作良策,共谋发展蓝图。
五年来,示范区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服务大局,以更高政治站位服务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在各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示范区执委会的指导下,三地检察机关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文件为引领,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努力在融入一体化、服务一体化、推动一体化上展现新作为,实现新发展。三地检察机关将检察协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常态化会商研究机制,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从点状突破到汇聚成片,诸多创新之举如“大珠小珠落玉盘”,有效助力了示范区三地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19年签订的《青吴嘉检察机关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备忘录》,正式拉开了三地检察机关一体化协作的序幕。五年来,三地检察机关持续推动各领域协作向深水区迈进,先后出台年度协作方案5份,打造重点协作项目55个。护航“进博会”、守护“绿色长三角”、推进法律监督跨域协作、搭建检察公共服务一体化平台……一张张“检察名片”推动“一体化”逐步走向“高质量”。
在一体化协作这块“试验田”里,三地检察机关各扬所长、勤于探索,向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交出了一份“1+1+1>3”的答卷:全国首创刑事执行跨区域检察监督协同发展机制;推动沪苏浙皖检察、司法行政机关统一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范围,相关做法被《社区矫正法》采纳吸收;“大运河流域水环境问题公益诉讼专案”获评2022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例”、2024年最高检公益诉讼技术支持典型案例;在华东政法大学设立示范区检察一体化研究中心,联合调研课题中标最高检应用理论课题;建成示范区公益诉讼修复基地、未成年人联合观护基地等一批实体阵地;各类协作成果在省级乃至全国层面推广,被国家级媒体报道30余次,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录用10余次。
未来,示范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凝心聚力,充分发挥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作用,在更多领域深化协作,在示范区这片高质量发展的热土上贡献更多检察担当。